admin 发表于 2020-1-16 12:49:46

1000元 咸阳彩虹学校东方分校校歌歌词征集公告 2020-02-15

校歌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学校特色、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载体。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校歌歌词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咸阳彩虹学校东方分校校歌歌词
二、征集范围
全校师生、广大校友、关心和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时间
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2月15日结束(以校方正式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四、作品要求
1.歌词用中文作为创作语言。要求立意高远、简洁凝练、朴实自然,富有时代气息,有感召力和凝聚力,彰显学校文化底蕴,展现学校办学特色和师生精神风貌。
2.歌词要适应节奏明快、朝气蓬勃、旋律优美、易于传唱的作曲风格以及齐唱、合唱的形式要求,篇幅适中。
3.作品须附附件,以阐释创作思想、创意说明,歌词如涉典籍,要求注明出处,附件最后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电话、邮编及通讯地址等有效信息。
五、投稿方式
1.投稿作品统一用word文档,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咸阳彩虹学校东方分校校办邮箱:375808689@qq.com,并注明“校歌歌词征集+姓名”。联系人:严龙,联系电话:13279551265。
2.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作品可由一人或多人合作完成,合作作品请标注所有合作作者。
六、评选及奖励办法
1. 歌词征集活动截止后,学校即组织专家对所有征集作品进行初评,评出入围作品6件。然后将入围作品通过官方微信等平台进行展示、投票,组织广大师生员工、校友和各界人士对入围作品进行广泛评议,最后报校委会研究审定。
2.学校对6件入围作品评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000元奖励,二等奖500元奖励,三等奖300元奖励,均颁发证书。作品歌词若被完整采用,作者获得署名权,学校再奖励1000元。
七、说明事项
1. 作品必须为原创,有自主知识产权,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且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作品因知识产权发生争议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由此给学校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学校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入围作品版权、采用作品及整合作品的版权以及其他所有权益归主办单位咸阳彩虹学校东方分校所有。学校可以从入围作品中遴选,或酌情加以修改或组合完善后产生最终使用方案。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3.凡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咸阳彩虹学校东方分校所有。
热忱欢迎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展示才华,踊跃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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