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旅游宣传主题口号暨形象标识征集,自9月份通过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以来,获得了广泛的社会响应,截止到10月共收到来自广东、福建、安徽、浙江等近30个省、市征集作品近3000条,经过三轮精心初选,入围旅游宣传主题口号366条,形象标识50幅。
为确保评选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12月2日下午3:00—5:30,组委会邀请五位专家评审组共同完成了终评工作。专家评审组依照“主题鲜明、易于传播、原创性”的评选标准,从入围复评的作品中评选出8条旅游宣传主题口号、8幅旅游形象标识。现公布终评结果如下: 旅游宣传主题口号终评结果
旅游形象标识终评结果
一等奖(1幅):
第44号作品 二等奖(2幅):
第3号作品
第39号作品 三等奖(5幅):
第34号作品 第35号作品
第36号作品
第40号作品
第43号作品
评审组将对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进行甄别,并向社会公示十天,完成相关程序之后,对获奖作品作者给予奖励。广大游客如有意见,可通过以下形式,向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6日至12月15日 咨询电话:0371—69902221
http://mp.weixin.qq.com/s/cDv8h1j4kX4WqFC_Fn6W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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