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网-全球征集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57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500元 “德彩津童”公益项目“乐乐姐姐”形象征集 2024-03-31

[复制链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4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4030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2-27 13:39: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助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更好地为我县留守、单亲等儿童群体提供陪伴成长服务,夏津妇联启动“德彩津童”公益支教项目,项目开设“椹乐”蓝信筒,爱心志愿者们统一化身为“乐乐姐姐”,通过写信、回信的方式解答孩子成长过程中的不愿与人倾诉的“小烦恼”“小秘密”。通过这种方式不断拉近与儿童之间的距离,倾听孩子心声、了解孩子需求,为孩子提供心灵陪伴,切实守护儿童健康成长。      现面向夏津县18周岁及以下的少年儿童公开征集“德彩津童”公益项目“乐乐姐姐”形象标识(LOGO),活动方案如下:
征集内容
“德彩津童”公益项目“乐乐姐姐”形象LOGO,主要体现夏津元素以及儿童友好元素(可中英文搭配)
征集时间
2024年2月26日到2024年3月31日
征集范围
面向夏津县18周岁及以下的少年儿童征集,邀请广大儿童及家庭积极参与。鼓励校内外机构指导儿童创作,对积极组织少年儿童参与的机构授予优秀组织奖。
征集作品要求
1.参选作品形式不限,绘画、剪纸、涂鸦等多种艺术表现形式均可。上交作品应为彩色作品,需扫描电子版,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像素/英寸),导出格式为JPG或PDF格式,要求图片清晰,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8M。
2.充分体现夏津县地域特征或文化特色,以儿童元素为灵感,设计新颖活泼、形象积极健康,充满童趣、主题突出、色彩搭配符合儿童视角和大众审美,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整体美感(可中英文、图案混搭)。
3.参选作品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适合在儿童活动场所、公益广告宣传、网络媒体、电视荧屏和宣传品等多种载体、媒介和场景使用。
4.参选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

评选方式
评审委员会由主办方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将对报名作品进行评选并确定最终获奖作品。评审结果将在“夏津妇联”公众号公布。
奖项设置
应征作品一经完整采用,奖金500元。 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所有作品报名时均提交电子版作品。请在征集时间内将作品提交至夏津县妇女联合会邮箱:xjxfl123@dz.shandong.cn
邮件标题注明“‘德彩津童’公益项目‘乐乐姐姐’形象LOGO+作者姓名”。
注:参赛者必须提交完整的参赛报名资料,包括作品登记表(附件1)和投稿承诺书(附件2)。集体创作者,报名表须由所有创作者共同签署。作品不得留有作者姓名或任何表明身份的标志,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咨询电话:0534--3211177 13256724853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1、附件2

特别声明
1.作品不得含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
2.设计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具有创新性,不得与其他标识、标志、形象雷同。设计行为属于设计作者第一次发布行为,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如有侵权,由设计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3.作品被选中后,设计方必须提供以上要求设计作品完整的方案,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以便修改完善和印刷。
4.主办方支付奖金后,即拥有被选中的设计作品全部知识产权,有权对设计作品修改、组合和使用等。获奖者有义务协助主办方对作品进行修改。
5.应征作品一经采用,设计者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否则构成侵权,主办方保留依法追究设计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6.投稿作品一律不退件,请提前自行备份保存。
7.凡向本活动投稿,均视为已接受本次征集所有事项,本次征集最终解释权和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征集网-全球征集 ( 浙ICP备15014760号

GMT+8, 2024-6-16 14:29 , Processed in 0.075893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