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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元 征集南丰城市旅游品牌形象和IP形象标志 201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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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 14:23: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更好地展示南丰城市形象,推进南丰全域旅游创建。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南丰城市旅游品牌形象和IP形象标志。
征集内容
  1、南丰城市旅游品牌形象标志;
  2、南丰城市旅游IP形象标志。
  两项征集内容均可适用于南丰蜜桔品牌形象推广
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以个人、团体、设计机构名义提交作品均可。
征集时间
2019年1月11日-2019年3月11日(征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作品均不具有参赛资格)。
征集要求
南丰城市旅游品牌形象标志
1、准确体现南丰旅游资源特色,展示城市旅游形象和特点;
2、形象鲜明、构图简洁、创意独特、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具有国际化、时代感、艺术感和超前性等特点,适用于平面、立体、自媒体、市场营销活动等载体进行传播和再创作,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3、应采用彩色图形设计,设计图稿用电脑制作,包括形象标志的绘制形象、名字;风格和类型不限,需提供JPG、PNG或TIF格式的电子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注明标准比例、标准色和字体名称;每个附件大小不超过5M。;
4、设计方案需附设计创意说明,主要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南丰城市旅游IP形象标志
1、南丰城市旅游IP形象标志要充分体现南丰地域文化特色,内涵积极向上,构思新颖、创意鲜活、亲切活泼,富有时代感。
2、一份应征南丰城市旅游IP形象标志创意设计方案应由一组(两个或两个以上)卡通形象组成,每个参赛IP形象标志的卡通形象都应取一个名字,名字需便于记忆,没有歧义。
3、应征IP形象标志需易于传播和辨识,具有形象延展性,易于衍生开发,便于纪念品的设计制作,便于故事图书、动漫等的开发。
4、根据应征者个人意愿,应征者还可以提交一个关于应征IP形象的故事(可虚构故事情节),用以介绍和说明IP形象的经历、性格特点(如勇敢、执着、乐观、幽默)等。
5、应征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此前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
征集渠道

  •   发送“姓名+联系电话+投稿内容”至jxnfly@126.com(南丰旅发委邮箱)邮件主题需注明“南丰城市旅游品牌形象和IP形象标志征集”。
  • 联系方式:0794——7082760
  • 联系人:黄女士
评选方式

1、初选:由南丰县旅游发展委员会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初审,选出30件作品进行复选。

2、复选:在指定媒体平台开通投票通道,采取网络投票和专家组结合评审方式,对复选的30件作品进行评审,选出5件入围作品并进行奖励。
3、采用:最终由南丰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确定采用作品并进行奖励。
如征集不到合适的作品,奖项可空缺。如采用作品属不同设计提供方,则按“奖项设置”中有关规定办理。如有雷同作品,按照先投先录的原则处理。

奖项设置

入围奖: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采用奖:奖励人民币80000元

  (如采用作品只有一项设计内容被采用,则奖金按50%兑现。)
结果公示
最终评选结果将公示于南丰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南丰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官方微信(即南丰旅游)。
活 动 声 明1、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投稿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和准确的联系方式。
  3、应征者提交的应征作品均须未被商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必须为应征者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且版权未移交他人。(如作品中含有素材元素<非原创部分>,作者需拥有该素材版权的使用授权许可)若在比赛或商业应用过程中发生版权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本人承担。
  4、征集期间,应征者不得将应征作品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应征作品参与与本活动相同或类似的其他活动。
  5、如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同一用户名可上传多组不同应征作品,评选结果以作品为单位,即同一用户名可获得多个奖项。
  6、入围作品在作者领取奖金后,须提供所创作作品设计源文件(CDR格式、EPS格式、AI格式、PSD格式等格式),其作品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入围组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所有应征作品方案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行留底稿。
7、获奖者奖金个人所得税需自理。
  8、本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南丰县旅游发展委员会所有,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认可上述声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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