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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宾阳新桥征集“广西小五金之乡”logo标志设计图案 201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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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7 22:05: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桥镇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广西小五金之乡”logo标志设计图案的公告

“广西小五金之乡”是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联命名并授予新桥镇的一项荣誉,为使我镇小五金产业做大做强做出特色,真正打响“广西小五金之乡”的品牌,让小、散、乱的企业抱团发展,走专业品牌发展道路。经新桥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广西小五金之乡”logo标志图案,通过标志图案引领小五金产业回归,真正打响小五金产业品牌。为了能够征集到高质量的Logo标志,兹在全社会开展“广西小五金之乡”logo标志设计图案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标志特点
(一)能够体现新桥特色、特点。“广西小五金之乡”logo标志设计力求体现坚持开放创新的理念,在继承传统的同时,新桥人民开拓进取、勇于探索,以改革的勇气和担当破解难题,携手奋进,共同开创幸福美好的生活。同时,设计还要体现新桥人民团结、勤劳、聪明、巧手的良好形象,彰显新桥人民坚信“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切实增强新桥人民的向心力、凝聚力,增强全镇人民的荣誉感、归属感、幸福感。
(二)构图简洁、醒目,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亲和力。
(三)构思新颖、寓意深刻。
二、作品要求
(一)作品应由设计图稿、设计和创意文字说明、作者情况简介三部分组成。
(二)设计图稿必须是电子格式的彩色文稿,分辨率大于800×600,JPG格式。
(三)以个人名义投稿的作者应提供姓名、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以单位名义投稿的作者应注明单位名称、注册地址、通讯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四)作品必须为原创设计,并且无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五)对入围的作品,作者有义务配合主办方按照要求对作品进行深加工、修改、完善。
三、方案提交和评选
本次征集活动时间两个月,即2019年7月5日至9月5日18时止,超过上述时间将不再接收,作品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邮箱:xq8481003@126.com。
作品征集截止后,我镇将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征集作品从主题呈现、创意表现、视觉美感3个方面进行评审,对确定logo标志前3名的入围选手及作品向社会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对于入围的作品,每个作品奖励人民币伍仟元,对于确定使用的作品,给予奖励人民币贰万元(不重复奖励)。
联系电话:0771-8481003,联系人:陆冠良。
四、著作权转让说明
入围的作者应与新桥镇人民政府签订《标志征集活动应征作者承诺书》。
五、其他事项
本次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新桥镇人民政府对本次活动具有解释权。
此次征集活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希望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献计献策。

附件:标志征集活动应征作者承诺书

新桥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5日



标志征集活动应征作者承诺书


承诺人向主办方承诺如下:
承诺人保证参加此次征集活动作品为创作人本人创作,拥有完整的著作权,保证其应征的作品为原创作品。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曾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承诺人保证其在全国范围内未曾自行或授权他人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和开发。自承诺人开始创作应征作品之日起至本次活动评选结果揭晓,承诺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宣传和转让其应征作品。
承诺人确认,自被评为入围作品起,该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承诺人除根据征集方案中规定的条目获得相应的奖励外,放弃任何权利的主张。
承诺人确认,应征作品一旦被采用,需配合后续的应用说明和完善工作。承诺人除根据征集方案中规定的条目获得相应的奖励外,放弃任何权利的主张。
承诺人保证其应征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有因承诺人的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由承诺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办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诺人保证其承诺真实可靠,并善意履行本承诺。如有违反而导致主办方受损害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主办方保留取消承诺人应征资格,并保留追诉和处置权。
本承诺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姓名或机构名称:

证件类型/号码:

承诺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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