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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律匠LOGO”正式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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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8 09:57: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21年4月27日,“京师律匠杯”第二届法律服务产品大赛全国组委会正式对外发布大赛标识——“京师律匠LOGO”,并于京师北京总部举办LOGO发布仪式。该LOGO将作为“京师律匠”系列活动主标识,大力弘扬并传承,是京师倾力打造的全新文化品牌。

“京师律匠”,以“律”为本,以“匠”为源,以弘扬匠心精神,践行专业发展为理念,它的设计及发布,契合京师当前发展规划,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和广泛的时代意义。
京师全国业务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京师律匠杯”第二届法律服务产品大赛全国组委会主任陈海阳介绍“京师律匠LOGO”设计理念。

京师北京总部创始合伙人邵雷雷、李建平、刘宏辉,京师党委副书记、执行副主任郑小宁,北京市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军,京师全国业务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陈海阳,京师品牌总监邓俊共同为“京师律匠”LOGO揭牌。


设计理念
标识整体以圆形为图案,取意 “圆满”“周全”“完美” ,象征京师体系的凝聚力、向心力与360°的专业法律服务,同时寓意京师法律服务的全球化战略布局和无限的发展潜力。
LOGO以“律匠”二字为基础进行设计,组成一个印章的形式。印章,信也,权也,既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典型符号,也是权威、诚信的体现,在展现京师律所深厚文化底蕴的同时,充分凸显京师的专业化定位与京师律所提供的全方位、全域性的法律服务。
同时,“京师律匠”LOGO所采用的印章形式、红与黑的主配色,皆与律所LOGO“京师·印”相呼应,极大加深了大众对于京师品牌的记忆和感知,能够持续提升“京师”的品牌的社会认知度和记忆度。

使用说明
此标识为“京师律匠杯”第二届法律服务产品大赛的唯一指定标识。
(一)使用范围
1.用于“京师律匠杯”第二届法律服务产品大赛及“京师律匠”系列活动;
2.用于赛事期间各种环境布置和请柬、证件、须知、通知、签到簿等用品的制作;
3.用于赛事相关的背景板、标牌、彩旗、文化衫、手提袋等的制作;
4.用于新闻报道专题专栏、专题网页和宣传品、宣传折页、宣传标语、宣传海报、电子画册、纪念专刊等的制作;
5.用于制作赛事活动徽章、即时贴、胸牌、臂章等,供京师同仁佩戴留念;
6.用于以“律匠”为主题的所有活动、赛事等。
(二)使用要求
1.“京师律匠”LOGO使用应当严肃、庄重,不得任意修改、变形或变色,不能因放大或缩小破坏标识的完整性;
2.非经“京师律匠杯”第二届法律服务产品大赛全国组委会允许,“京师律匠”LOGO不得用于商业广告、制作商标或其他任何商业性用途;
3.以“京师律匠”LOGO为元素制作的用品,限用于京师律师事务所举行的各类“律匠”系列主题活动,不得乱用、滥用;
4.“京师律匠”LOGO使用要结合实际、因时因地而异,妥善把握与周边环境关系,注重整体效果。
(三)使用管理
1.“京师律匠”LOGO所有权属于“京师律匠杯”第二届法律服务产品大赛全国组委会;
2.“京师律匠杯”第二届法律服务产品大赛全国组委会将联系各分所管理部门做好“京师律匠”LOGO的商标注册管理工作,防止标识被商业注册,要加强“京师律匠”LOGO使用的市场监督和管理;
3.使用人违反使用要求或超出授权范围使用“京师律匠”LOGO的,“京师律匠杯”第二届法律服务产品大赛全国组委会有权撤销授权,并依法追究使用人的法律责任;
4.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涉嫌侵犯“京师律匠”LOGO的行为,可向“京师律匠杯”第二届法律服务产品大赛全国组委会秘书处举报。
“京师律匠杯”第二届法律服务产品大赛

全国组委会秘书处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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