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0-3-3 09:04:25

50000元 慈溪文旅宣传口号、形象标识(LOGO)征集启事 2020-04-30

为全面宣传和展示我市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新面貌,全力打造慈溪文化旅游品牌新形象,完成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市目标要求,充分体现文化和旅游的融合特征,发挥以文促旅、以旅兴文的作用,决定面向社会开展公开征集慈溪文旅宣传口号、形象标识(Logo)征集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慈溪文旅宣传口号、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机构与个人
三、征集时间及进程
1.征稿启动:2020年3月3日;
2.截稿期限:2020年4月30日24:00;
3.作品评审:2020年5月1日-5月31日,专家初审、公示复选、终审采用;
4.奖励发放:2020年7月底之前。
四、投稿及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331805084@qq.com
邮寄地址:浙江省慈溪市三北大街443号(慈溪日报社)
联系人:严焕波
咨询电话:0574-63025409
五、征集要求
1、宣传口号
(1)要求准确反映慈溪市的历史文化、地域特色、文化特色以及旅游形象等,体现时代特征,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和宣传效果。
(2)朗朗上口、易于记忆、便于传播,不超过8个字,适合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和公众场合宣传推介,具有强烈的冲击力和震撼力。
(3)要求提供完整的创意说明,说明文字不超500字。
2、形象标识(Logo)
(1)能准确反映慈溪文旅资源特色,充分展示慈溪文旅形象和特点。
(2)设计要切中主旨、通俗易懂、寓意深刻,视觉形象鲜明、认知度高,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3)该标识将统一应用于慈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的宣传工作,须有较强的延展性和包容性,延展应用要符合时代气息,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适合在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国际性市场营销活动、国际公关推广等多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4)设计作品电子文件格式为JPG,图案不低于3008×1998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5)要求提供完整的设计说明,说明文字不超500字。
(6)宣传口号、形象标识在创作过程中,基本与慈溪城市形象标识相辅相成,突显慈溪人文特色。
六、评选流程
1、初选:由慈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初审,选出慈溪文旅宣传口号、慈溪文旅形象标识(LOGO)各10件进行复选。
2、复选:在指定媒体平台开通投票通道,采取网络投票和专家组结合评审方式,对复选的10件作品进行评审,选出5件入围作品并进行奖励。
3、采用:最终由评选委员会与主办方慈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确定采用作品并进行奖励。获奖结果通过慈溪旅游、全球征集网等微信公众号公布。
评选将成立由艺术院校专家教授、设计界精英、商标法律专家等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组织初审和终审,产生评选结果。
七、评选标准
1.以业界公认的标准
2.传达慈溪人文情怀
3.发现新的审美领域
4.符合品牌市场定位
5.与他人著作权、已注册的商标不冲突
八、奖项设置
1、慈溪文旅宣传口号
采用奖1名:奖金10000元
入围奖4名:奖金2000元/名
2、慈溪文旅形象标识(LOGO)
采用奖1名:奖金20000元
入围奖4名:奖金3000元/名
九、注意事项
1.作品参赛者提交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均须未被商用或授权他人使用,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且版权未移交他人;
2.作品中含有素材元素(非原创部分),作者需拥有该素材版权的使用授权许可;若发生版权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3.参赛期间,参赛者不得将参赛作品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参赛作品参与与本赛事相同或类似的其他活动;
4.如参赛作品系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同一用户名可上传多件(不超过5件)不同参赛作品,评选结果以作品为单位,即同一用户名可获得多个奖项;
5.参赛者需提前自查作品能否注册,若作品入围后未能通过排查审核,则不能进入下一轮评奖环节;
6.所有参赛作品不予退回,请作者自留底稿;
7.最终采用作品允许主办方作适当修改,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便于注册;参赛者需将作品授权于主办方应用于各类平面、影视、网络等领域及相关商品和服务类别;
8.参赛者投递作品即视为认同以上条款;
9.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大赛相关问题咨询请加微信:303932   QQ设计群:7971788                           慈溪市文化和广电体育旅游局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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