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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建议征集”形象标识(LOGO)征集结果公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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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时间:
昨天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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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建议征集”形象标识(LOGO)征集结果公示啦
为进一步推动日照市人民建议征集工作高效落实,彰显日照市工作特色,推进品牌化建设,10月14日至10月31日,日照市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日照市人民建议征集品牌“阳光智汇”形象标识(LOGO)。活动开展以来,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在吸纳各方意见,经过充分研讨后,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采纳作品公示如下:
LOGO标识
作者
广东省深圳市 陈济光
LOGO内涵
标志以日照首字母缩写“R”“Z”进行创意设计延伸,有机融合舞动的旗帜、信函邮件、飞扬的纽带、悦动的“人”字、冉起的朝阳等元素,充分展现了“日照市人民建议”的地域特色及形象特征。标志中的“R”和“Z”与舞动的旗帜一起,象征着日照市民的活力和激情。信函邮件和飞扬的纽带则代表着沟通与联系,象征着日照市民可通过多种渠道提出人民建议,生动体现了“汇集人民智慧 惠及日照人民”的丰富内涵。悦动的“人”字和冉起的朝阳,不仅彰显了日照人民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也寓意着日照市的未来发展充满希望和活力,凸显了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推动日照市高质量发展的美好愿景。
特别说明:
1.本次活动公示时间为七个自然日(2024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抄袭、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异议,请相关权利人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进行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633-6100671;邮箱:rzsrmjyzjzy@163.com),请确保反映内容真实、合法,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若无异议,在公示期结束后,主办方工作人员将与作者取得联系,兑现作品奖励并合法使用该作品。
2.采纳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采纳作品著作权及邻接权等一切知识产权归属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有权对采纳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3.采纳作品若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此给主办单位造成损失,投稿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4.作品作者不得将其作品用于展示以外的其他任何商业用途。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日照市委社会工作部所有。
在此,对关心日照市发展、支持日照市社会工作、积极参与投稿的全国各地朋友,一并致以诚挚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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