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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5000元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标志(Logo)征集 2025-12-30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昨天 10:11
标题: 15000元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标志(Logo)征集 2025-12-30
2026年是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为全面展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所取得的全方位进步和历史性成就,充分彰显全州各族人民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实践和繁荣、开放、团结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提高州庆活动的影响力和传播度,丰富活动内涵,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的浓厚气氛。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标志(Logo)设计方案,具体事宜如下:一、征集内容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标志(Logo)。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和社会组织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至2025年12月30日止。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构图主题鲜明、寓意深刻,要结合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锦绣黔东南·奋进新时代”的主题,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充分体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来的历史巨变和黔东南地域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设计理念,立意新颖、内涵丰富、寓意深远。
(二)作品设计应具有高度的原创性和艺术性,构思新颖独特、美观大方、简洁明快、色彩协调,富有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易于识别、记忆和传播。同时,作品应具有较强的延展性,适合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传播使用和再创作要求,并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易于制作、携带、保存,方便印刷和制成模型、礼品等立体化展示品,便于在平面宣传、网站、出版物、视频宣传片、文创纪念等各种载体和环境中配套运用。
(三)参加征集的作品须电脑制作,应包括设计方案、彩色图稿、创意基础(或理念说明)和含义阐述等内容。作品须分别提交纸质和电子文件各一份。纸质作品打印在A4铜版纸上,不可折叠。电子版作品以JPEG、PSD和矢量格式提交,尺寸为A4纸张大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颜色模式CMYK,像素不低于 3600px×3600px,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值,并附不超过300字创作说明,阐释设计思路、理解及含义。
(四)可由个人或团体提交作品,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同时提交相关资质证明。填写报名表,提供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五)参加征集的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和注册,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投稿机构或个人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参选作品不得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的内容及言论。同一投稿人可提交的作品不超过3份,但每份作品需单独提交。
(六)所有参加征集活动的设计无论是否入选,原则上不予退还,请应征者自行保留备份,如有特殊要求请在提交作品时予以说明;作者在提交作品时即视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征集相关规定。
五、投稿方式
提交作品时,需一并提交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含作者信息、联系方式等),同时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同时提交相关资质证明。电子文件打包压缩,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标志(LOGO)征集+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为标题,电子稿件发送指定电子邮箱:zqzb70@163.com;纸质材料以邮寄方式提交:
邮寄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北京东路21号
邮     编:556000
收 件 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
动和贵州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
动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855-8063862,0855-8063865
六、评选方式
黔东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将组织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终结果将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获奖作品将由专人通知获奖者,并进行相关的注册。
七、奖项设置
(一)本次征集活动将评选出:
1.入选奖1件,奖励人民币15000元+荣誉证书。
2.入围奖2件,奖励人民币5000元/件+荣誉证书。
3.优秀奖5件,奖励人民币1000元/件+荣誉证书。
4.评选进入前50名颁发州级以上荣誉证书。
(注: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承担。奖金在作者完成全部合同义务,且在评选结果公布及完成著作权转让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
(二)获得荣誉证书作品创作人(个人或团体创作第一完成人)于2026年8月3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荣誉证书在黔东南州辖区内4A级及以上景区免收门票费。
(三)入选奖、入围奖作品创作人(个人或团体创作第一完成人),将作为邀请嘉宾参加黔东南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凡征集的作品无论是否采用,概不退稿,投稿人须保留原稿以备查证。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投稿时间在先者为第一创意者。
(二)作品入围后,作者须签署《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作品著作权转让协议书》,作者的上述著作权转让不可撤销。入围作品的一切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黔东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有,入围个人或团体不得自行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黔东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开发、使用、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授权许可、任何形式的宣传等权利。入围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
(三)黔东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在收到入围作品作者签署的《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作品著作权转让协议书》后,入围作品方能参与评选最优作品。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作品作者签署的《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作品著作权转让协议书》,将取消其作品入围资格,名额不再递补。
(四)凡向黔东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通知所有条款,黔东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1-1.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标志(Logo)报名登记表
1-2.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文创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
1-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文创作品著作权转让协议书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

和贵州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

运动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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