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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0000元 “日照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征集中 2015-12-25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5-12-10 12:38
标题: 10000元 “日照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征集中 2015-12-25
美丽的海滨城市日照拥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联合国人居奖、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十佳绿色城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北方绿茶之乡等城市名片,是国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为更好地宣传日照城市形象,推介日照旅游资源,日照市旅游局现面向全国,征集日照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一、主办单位
  日照市旅游局
  二、征集内容及要求
  1、内容:以日照旅游为主题的一句话宣传口号。
  2、要求:突出日照旅游城市定位,体现日照旅游基本内涵;简明易记,琅琅上口,易于传播;兼顾对外宣传需要,使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认知和接受;提交作品时可附加简短的文字,说明创作思路和意图。
  三、活动征集时间
  2015年12月5日—12月25日
  四、奖项设置
  采纳奖(1名) 奖励现金10000元
  入围奖(2名) 各奖现金3000元
  纪念奖(10名)各奖现金300元
  五、联系方式
  作品请发送至邮箱:rzrbly@163.com ,电子邮件标题栏请注明:日照旅游宣传口号征集。
  联系电话:0633-8010007 13706330170
  联系人:陈主任
  六、评审时间及方式
  2015年12月26-29日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
  评选结果将在日照日报、黄海晨刊、文明日照传播联盟、日照旅游政务网等权威媒介公布。
  七、特别声明
  1、投稿作品一经采纳,版权归日照市旅游局所有。
  2、投稿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未经发表过的作品,内容健康、合法。入选作品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犯他人权益问题,经查实后,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并追回奖金,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递交人承担。
  3、投稿人自提交作品之日起,即视为同意活动主办方永久、不受地域限制地使用该作品,主办方有权采取任何方式对参赛作品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使用,且无须再支付稿酬。
  4、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本次广告语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日照市旅游局所有。
  日照旅游情况请登陆日照旅游政务网。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zE0NDc2NQ==&mid=401206592&idx=1&sn=a327d220ccad1889e019f72f75ef4d56&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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