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文化旅游全民宣传行动,全面宣传和推介高台旅游资源,塑造高台旅游形象,有效提升高台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全县开展高台旅游宣传标语征集活动。
一、主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旅游局
二、征集内容充分体现高台旅游资源优势、历史文化特色,全面准确反映高台旅游形象的旅游宣传标语。
三、征集时间2015年12月15日-2015年12月31日
四、征集要求1.应征作品要求主题突出、创意新颖,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感召力、亲和力和宣传效果。
2.旅游宣传标语要求文字精炼,字数限于20字以内,简明易记,朗朗上口,具有较强的听觉冲击力和口号吸引力。
3.应征者必须保证应征作品为作者原创,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一律由应征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所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和完全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
5.应征作品相同的以先投稿者优先;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6.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一切自理。
7.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参加本次活动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五、投稿方式1.信件寄送至高台县旅游局(地址:张掖市高台县城关镇县府东街136号,邮编:734300)
2.发送电子邮件至:gtxlyj@126.com
3.关注高台旅游微信公众账号(微信号:gtxlyj),将应征作品发送至该微信后台。
4.各单位征集作品通过G6办公系统报送电子文档。
5.截稿日期:2015年12月31日
投稿时请注明作者姓名、地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咨询电话:0936-6686516)
六、评选及奖励办法(一)评选方式。高台旅游宣传作品征集活动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由高台县旅游局邀请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入选作品将在高台旅游微信公众平台和高台旅游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二)奖励办法。根据作品类别和作品影响力及宣传效果,设立以下奖项:
一等奖3个,奖金500元;
二等奖5个,奖金300元;
三等奖10个,奖金200元。
除上述奖励外,凡被采用作品均列入本年度文化旅游全民宣传行动奖励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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