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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000元 天津市宁河区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 201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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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时间:
2016-8-25 08:31
标题:
1000元 天津市宁河区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 2016-08-28
天津北方网讯: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宣传,提炼宁河区城市形象内涵,提升宁河对外知名度、美誉度,宁河区人民政府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宁河区城市形象宣传语”。
一、征集范围
宁河区内外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参与征集活动,一人可投多个作品。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8月28日止。
三、征集要求
写出关于宁河的一句话。附展示这句话内涵的设计创意和内涵延伸。
1、要求主题明确、内涵丰富、具有时代感,能展示宁河的发展态势、重大机遇和独特优势,凸显宁河内在的文化内涵和宁河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彰显宁河独特的城市魅力。
2、立意新颖、言简意赅、表达准确、生动形象、朗朗上口,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传播力。字数在10个以内,并配以简要设计创意和说明文字(100字以内)。
3、所有应征作品均须原创,凡涉及版权纠纷的,一律由作者负责。
四、作品评审程序
主办方将成立第三方专家评审小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并选出最终获奖作品。
五、奖励办法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300元。
六、投稿方式
1
、信件邮寄。
可将应征作品邮寄到:天津市宁河区委宣传部新闻科。邮编:301500,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宁河区城市形象宣传语”字样。
2
、电子邮件。
可将参赛作品发至邮箱:nhqcsxxxx@163.com,并注明“宁河区城市形象宣传语”字样。
七、特别说明
1、获奖作品将用于宁河区委、区政府宣传推广;
2、此次活动通过区政务网、区招商网、宁河理论微信平台、天津市宁河县新闻中心官方微信宣传推动。
3、活动主办方将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及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方式,向公众传播参赛者及作品相关信息;
4、应征作品如无法体现相关要求,评选奖项可空缺;
5、应征作品需自行负责作品创作、加工、邮寄等费用;
6、应征作品均须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7、凡应征者均视为认可本方案内容;
8、宣传语征集过程中,主办方对未尽事宜有最终解释权。(北方网编辑 孙志福)
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16/08/25/0311223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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