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美丽乡村建设主题口号、标识征集评选经征集、初评、评审等环节,评选工作现已结束,现将拟选用和入围作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9日。在公示期间,对项目的真实性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真实身份向公示单位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逾期作无异议论。
温州市委农办(市农业局),联系人:林佳妙,联系电话:88960127。
附件:1、美丽乡村建设主题口号选用和入围作品
2、美丽乡村建设标识(LOGO)选用和入围作品
温州市委农办(市农业局)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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