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近年来,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平安黑龙江建设工作不断深化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社会稳定、治安平稳、公共安全,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企业平安经营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人民群众公共安全感不断提升。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激发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自豪感,不断深化平安龙江建设工作,省综治办决定开展平安黑龙江“LOGO”征集活动。
活动时间征集时间:2016年12月8日至 2017年2月28日 初评时间:2017年3月1日至3月10日
投票时间:2017年3月11日至3月25日
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国内机构与个人均可参加。
作品设计要求
(一)体现平安建设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人民群众拥护的民心工程、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的重要意义,契合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丰富内涵,彰显黑龙江人文精神。
(二)构图新颖,设计简洁,易于识别记忆和宣传推广,具有良好的视觉识别性。
(三)具有普适性,便于制作使用,可广泛应用于网站、微信等网络媒体,PPT模板、传真等电子文案模板,文件、信笺等印刷制品,宣传材料、手提袋等宣传用品等各种场合和载体。
(四)应征作品须提供彩色稿件(附色标说明)、黑白稿件和文字说明各一份(A4纸型),并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五)应征作品需提供完整的、可用的矢量图源文件稿(文件后缀名格式为ai、cdr,不能用矢量方式表达的图片按jpg格式以最高精度保存,文件尺寸为300毫米×300毫米)。
参与方式 应征者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有意者请于活动截止日前,将电子版设计文稿发送至以下邮箱:pinganheilongjiang@163.com,并附个人或团体资料(包括参与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及所需注明的其他事项)。
评选程序 黑龙江省综治办将组织专家在应征作品中确定20个初选作品,利用“平安龙江建设”微信公众号(pingan-hlj)开展为期15天的投票,参与投票的网民将有机会获得微信红包。根据网民投票结果确定6个入围作品。黑龙江省综治办将组织专家最终确定1个被采用作品和5项入围奖。评选结果将在“平安龙江建设”微信公众号、平安龙江网上公示。
法律保护 应征者须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并确保任何第三方不会因知识产权等权利向征集人主张权利。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已发放的报酬如数追回,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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