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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福建海洋“蓝剑”联合执法行动 标识图案有奖征集启事 2017-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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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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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10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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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福建海洋“蓝剑”联合执法行动 标识图案有奖征集启事 2017-02-27
福建海洋“蓝剑”联合执法行动,以严厉打击非法采捕红珊瑚暨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违规渔具、打击违法采砂用海行为等各类海洋与渔业违法违规行为作为主要内容。
2015年11月30日,在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的统一部署下,福建海洋“蓝剑”联合执法行动(下文称“蓝剑”行动)正式拉开帷幕。“蓝剑”行动实施一年多以来,实现了执法组织方式、执法合作机制、情报信息工作三大创新,显著的执法成效多次被新华社、人民网、中国海洋报、中国渔业报、福建日报等新闻媒体网站宣传报道。
打击违法,守护海洋,“蓝剑”行动利刃出鞘。
为进一步彰显“蓝剑”行动的品牌,扩大其社会知名度以及影响力,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面向社会有奖征集“蓝剑”行动标识图案(Logo)优秀作品。
一、征集时间
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2月27日(信件投稿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投稿以发件时间为准)。
二、征集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各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执法机构人员,各设计企业、美术设计院校及高职、高专等有关单位及广大师生征集参赛作品,凡愿意遵守本次征集规则的个人和团体均可报名参加。
三、征集要求
(1)参赛作品需体现福建海洋“蓝剑”联合执法行动的权威性,展示我省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勇于担当、勇于奉献、务实求实的精神风貌。同时富有象征意义,设计新颖,端庄大方,具有通用性强,便于加工制作,适合印刷、悬挂、制作徽章等用途需求。
(2)作品采用电子稿件格式,须同时提交设计图稿和设计创意说明电子稿。图片为JPEG格式、A3大小、分辨率300DPI以上。设计创意说明文件使用Word2003或2007版本文件格式。
(3)设计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1)和参赛作品请在截止日前打包后投递至指定电子邮箱或地址。提交作品时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所在单位、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等个人资料,并在邮件标题上注明“蓝剑行动Logo征集(姓名)”字样。
四、奖励办法
(1)入围标识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2)中选标识作品奖励人民币3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不重复计奖)。
(3)获奖作者按相关法律规定自行纳税。
五、参赛须知
(1)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得参加其他评选活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易和其他图案相混淆。如有任何侵权或其他法律纠纷,设计者本人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所有参赛作品一概不予退还,设计者请自留底稿。参赛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所有。
(3)本赛事不收报名费。但参赛者须在规定截止日之前提交设计人员信息表和参赛作品电子稿件。
(4)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保留最终解释权。
六、评审办法
主办单位将按照作品征集(2017年2月6日—2017年2月27日)、作品投票(2017年2月28日—2017年3月7日)、专家遴选(2017年3月13日)、公示等程序,确定入围作品。评选结果将在“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官网”及“福建海洋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七、投稿方式
电子投稿:邮箱:fj_hyys@163.com
信件投稿: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6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4号楼2楼,福建省海洋影视文化中心收,邮编350003,联系人:杨贵来,联系电话:0591-87877446。
http://www.fjof.gov.cn/xxgk/tzgg/201702/t20170207_733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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