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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5000元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视觉标识(LOGO)征集 2017-05-31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7-5-13 11:39
标题: 5000元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视觉标识(LOGO)征集 2017-05-31
  为适应城市发展需要,2015年2月,广州市成立内地首个城市更新局,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优化城市空间、改善人居环境、传承历史文脉、发展社会经济为目标,持续系统地推进差异化的城市更新,为广州城市发展建设贡献力量。
  为进一步树立广州市城市更新局服务型机关形象,加强单位文化建设,深入打造城市更新文化品牌,阐释城市更新工作内涵和服务理念,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现面向社会有奖征集视觉标识(LOGO)作品。
  一、征集内容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视觉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
  2017年5月10日-5月31日(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实行网络征集。
  四、作品要求
  (一)创意特色。突出城市更新行业特征,并彰显城市更新理念,如地域特点、名胜代表、文史底蕴、发展定位等,具较强的标签性和明显识别度;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寓意深刻;构图简洁,色彩明快,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
  (二)作品原创。作品必须由投稿者原创,没有任何涉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纠纷,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投稿者拥有完全知识产权,凡作品涉及抄袭、借用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责任。
  (三)利于应用。LOGO作品要有利于VI系统的拓展应用,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适用各种宣传,没有违反我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
  五、投稿须知
  (一)作品提交AI或者CDR矢量格式,并配一张500K左右的JPG格式图;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每件作品要求附200字以内的设计理念说明,文字格式采用doc格式文件。
  (二)本次活动的入选作品(包括第一、二、三等奖),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活动主办单位广州市城市更新局所有,获奖个人或单位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主办单位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作品一经采用,入选设计者有义务根据有关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说明方案。征集结果公布后,未经采用的作品可自行处理。
  (三)作者需认真如实填写报名表(详见附表1)。
  (四)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六、投稿方式
  2017年5月31日前,将作品和报名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csgxj_logo@163.com
  七、奖项及奖金设置
  设一、二、三等奖,其中: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税前,下同);二等奖1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八、评选程序
  (一)评选方式:采取网络投票方式。
  (二)评选流程:
  1.所有参赛作品将在广州市城市更新局的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上展示,并开通网络投票。
  2.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将组织评选小组,综合各项投票结果,最终评出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名单将在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官网公布。
  九、相关声明
  (一)本次征集的视觉标识(LOGO)作品及其文字说明系委托创作行为,一旦获奖(包括第一、二、三等奖),其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及其它附属和连带的所有权益全部无条件归广州市城市更新局所有,广州市城市更新局享有使用、修改、授权他人使用和其他一切著作权利。
  (二)以csgxj_logo@163.com邮箱实际收到投稿作品视为投稿者成功投稿。在规定截止时间以后报送的作品视为无效。
  (三)所有应征作品方案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四)本公告及相关文件以中文发布,一旦参加应征,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公告所有条款。
  (五)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广州市城市更新局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六)来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广州市城市更新局视觉标志(LOGO)社会有奖征集活动报名表.doc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
  2017年5月10日

http://www.gz.gov.cn/gzgov/gsgg/201705/c72b0bd34bc44c85be77a258753f4b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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