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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30000元 青岛有奖征集“政通万家”LOGO设计与卡通动漫形象的通知 201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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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时间:
2017-5-17 10:22
标题:
30000元 青岛有奖征集“政通万家”LOGO设计与卡通动漫形象的通知 2017-06-30
为加大宣传、推广、创建以“政通人和、万家乐业”为核心的“政通万家”全市统一的公共服务品牌,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政通万家”logo与卡通动漫形象设计。
一、作品要求
1.本次征集的设计作品含“政通万家”logo设计、卡通动漫形象设计及卡通形象名字征集,作品要体现政务服务特色,形象富含“政通 人和 万家 乐业”等象征意义,可包含“政通万家”等文字(汉语或拼音)。
2.设计作品具有鲜明的创意和表现形式,活泼生动、构思新颖、寓意深刻、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和时代感,易于识别与传播。
3.设计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明显区别于其它著名标识。
4.参选作品不得含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
5.参选作品需存储为JPG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长和宽不小于12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色彩模式为RGB色。设计师需同时附上不少于500字的“政通万家”logo 与卡通动漫形象设计创意说明。
6.中标设计师需提供AI,CDR,PSD等格式文件,应为矢量图。
二、投稿须知
投稿人需提交三项材料:
1.登陆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网(www.qdszwfwglb. qingdao.gov.cn )下载参赛作品信息表,填写好该表与设计作品打包发送至szwfwglb@163.com。
2.设计图稿即参选作品,含“政通万家”logo 设计、卡通动漫形象设计、卡通形象名字三项,设计作品包括主体图案设计、标准字体设计、主色与辅助色、辅助图案等组成的效果图。
3.创意设计说明,即设计说明书。提交参赛作品如缺少上述必要材料,参选作品视为无效。
三、活动流程
1.征集期:2017年6月10日至6月30日接受社会投稿。
2.投票期:2017年7月5日至7月14日所有作品进行网络投票及初评(其中,网络投票情况计入总分数的40%,组委会初评计入总分数的60%)。排名前15名进入组委会复评阶段。
3.复评期:2017年7月20日至7月30日组委会结合网络评价及初评情况,进行大赛复评,最终确定获奖名单。获奖名单将在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网、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布。
四、奖项设置
中选作品1套,入围奖5套。
中选作品给予30000元人民币(叁万元)(税前)奖励;入围作品给予2000元人民币(贰仟元)(税前)奖励。涉及到的税费,由获奖者依法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五、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为作者自创、未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2.两人以上合作作品,以第一位主创人员的身份投稿。
3.中选及入围作品者需提供设计源文件。其知识产权和所有权、使用权均归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获奖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4.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保留对本次“政通万家”logo与卡通动漫形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此次活动将设置组委会和对外征集活动组,联系电话为0532-85916015
附件:参赛作品报名表
“政通万家”logo与卡通动漫形象设计组委会
2017年5月15日
http://shenpidt.qingdao.gov.cn/n28356032/n32206140/n32206160/1705121005313841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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