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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3000元 邗江区法治文化标识有奖公开征集啦! 2017-06-20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7-5-25 23:10
标题: 3000元 邗江区法治文化标识有奖公开征集啦! 2017-06-20




  为丰富依法治区宣传教育载体,打造法治文化品牌,提升法治文化影响力,彰显法治邗江新形象,现面向社会有奖公开征集邗江区法治文化标识。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6月20日。
二、参与对象
  面向全社会征集,个人、团体和单位机构均可参加。
三、邗江法治文化建设概况
  邗江是古扬州的发祥地,因公元前486年吴王夫差开邗沟、筑邗城而得名,迄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是扬州综合实力最强的一个区。邗江法治文化建设特色鲜明、成效显著,诞生了全省法治文化广场的火种“引潮河法治文化广场”,打造了“四线百景”扬城西区法治文化风光带,被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法治建设示范县(市、区)”。
四、作品要求
  1.作品要突出“繁荣法治文化,建设法治邗江”的主题,特征鲜明,内涵丰富,具有明确象征意义。
  2.作品采用平面图案设计,形式简明、色彩丰富、创意新颖,兼具时代感和艺术美感,表现出强烈感知力和亲和力,易于为大众所接受、识别和记忆,便于宣传推广。
  3.作品要充分展现邗江区的风土人情、文化积淀与法治底蕴,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明确的象征意义。
  4.作品应具有强烈的可辨性,不能与其他标识近似或雷同,便于放大缩小,可应用于网站发布、各类广告、宣传印刷品、办公用品、服装、车辆、徽章及衍生品等。
  5.作品要体现寓意性、特色性、艺术性的结合,三者间应有关联,无冲突,有区别,无歧义。
五、投稿要求
  1.以纸质形式投稿的,需提交A4纸规格的黑白、彩色样稿各一份,标识设计尺寸:120mm×120mm,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的,电子图稿为JPG格式效果图,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以上。
  2.应征者在投稿时需附300字左右的创意说明,阐述设计思路、基本理念和表现意图,并另附应征者姓名(样稿正面请勿署名)、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应征者为个人的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邮寄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中路338号邗江区委政法委206办公室,邮编:225009(信封上请注明“邗江区法治文化标识征稿”字样);投稿电子邮箱:yfzqgzk@sina.com,联系电话0514-87936096。
六、评选奖励办法
  1.评选办法。对所有应征作品,组织评审组进行集中评审,评审结果将在“邗江长安网”、“邗江普法网”上公布。
  2.奖励办法。本次活动设中标奖1名,奖金人民币3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入围奖4名,奖金各人民币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以上奖金涉及的纳税事宜,由主办单位在发放奖金时按规定予以代扣代缴。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所有应征作品一经入围,应征者将一次性、排他地将其对应征作品所拥有的著作权及相关衍生权利,全部无偿转让给主办单位邗江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邗江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主办单位保留对入围作品修改和另行创作的权利,主办单位除了本活动之奖金以外无需向作者另行支付报酬。
  2.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如涉及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3.应征者向本次活动投递的参评作品不得再向其他机构、个人投稿和转让,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组织和个人发布或者发表入选作品,仅享有署名权,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4.应征作品如有雷同,最先投稿者有效(以邮戳日期、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稿,请设计者自留底稿。
  5.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6.应征者一经提交作品参评,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启事的所有内容,且在任何时候都不得变更或撤销。
  7.活动主办单位邗江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邗江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拥有最终解释权。

邗江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邗江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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