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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通海县关于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宣传标语有奖征集活动的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7-6-3 00:05
标题: 通海县关于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宣传标语有奖征集活动的公告



为创建文明县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群众的思想共鸣,凝聚人民的力量,提振加快通海创建文明县城的信心和决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宣传标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宣传标语。
二、征集要求
1.表述内容要求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强烈的号召力,既能反映通海的历史传承和文化底蕴,又能体现时代特征、通海特色和价值追求。
2.表述方式要言简意赅,易于记忆和传诵弘扬;表述语字数不超过16个字。
3.所有稿件要注明作者姓名、联络方式。
三、征集范围
社会各界人士
四、征集方式
1.直接在公众号下方留言或发送信息至公众号,留言格式:宣传标语+作者姓名+联络方式。
2.以书面形式递交到行政新区秀麓写字楼宣传部748室,书写格式:宣传标语+作者姓名+联络方式。
注:所有投稿必须注明姓名及联络方式!
五、征集时间
2017年5月22日开始,2017年6月5日截止。
六、评选办法
1.本次评选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设置网络投票及专业组评分。专业组由主办方选择专业人士担当。其中网络投票占总分数70%,专业组评分占总分数30%。
2.评选时间:6月6日—6月13日,共计8天。网络投票时间6月6日—6月11日,共计6天,标语征集结束后即在“风行通海”公众号进行公开投票。
3.评选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发布本次评选结果通告,选取分数最高的前50名进行奖励。
七、奖励办法
前50名每人奖励价值200元中国移动充值卡。
八、有关说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
2.主办方有权将入选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再支付稿酬。
3.所有应征作品无论使用与否,活动主办方一律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4.活动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和相关知识产权。
5.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活动规定及要求。
6.本次活动的评选由通海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指挥部”成员负责。
7.本次活动的有关事项由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指挥部”负责解释。
九、活动联络

  
  此活动由中国移动通信云南公司通海分公司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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