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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格尔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城市形象标识、宣传语和城市精神表述语 2017-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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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时间:
2017-6-7 23:24
标题:
5000元 格尔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城市形象标识、宣传语和城市精神表述语 2017-07-30
为进一步提升格尔木城市形象,反映城市文化内涵,打造城市品牌,增强市民归属感和城市凝聚力,提升格尔木市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格尔木市城市形象标识(Logo)、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城市精神表述语。
一、征集内容
1.格尔木市城市形象标识(Logo)
2.格尔木市城市形象宣传语
3.格尔木市城市精神表述语
二、征集范围
向全社会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三、征集时间
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7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共格尔木市委、格尔木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中共格尔木市委宣传部
五、征集要求
(一)城市形象标识(Logo)要求:1.能充分体现格尔木地域特色和丰富历史文化内涵,主题突出、特色鲜明、设计新颖、通俗易懂,具有独创性和感染力,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2.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给人以深刻印象。3.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合于各类媒介和省内外广泛传播。4.递交作品方案为设计效果图,图片文件格式为jpg,图像清晰可辨。同时,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5.作品需附300字左右的文字创意说明。
(二)城市形象宣传语要求:1.要富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充分体现格尔木市独特的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2.文字简洁、规范,朗朗上口,便于理解记忆,易于推广传播,适合在户外广告、公共场所、对外宣传等领域使用。3.应征作品要包含简要的创意说明。
(三)城市精神表述语要求:1.既要根植于格尔木的历史,又要体现格尔木的现实,更能引领格尔木的未来,要与格尔木的客观环境相符合、与格尔木的外部形象相协调、与格尔木的发展要求相适应。2.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取向,集中展现格尔木市人民的价值追求、思想观念和道德风尚,彰显格尔木市人民特有的精神气质,激励格尔木市人民积极进取、奋发向上。3.要表意准确、简洁明了、响亮得体,便于理解、识别、记忆和传播。4.字数控制在20字左右,同时需附简要内涵释义。
六、征集方式
只接受word文档电子稿件和图片,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标题为“格尔木市应征作品”。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hgemxc@126.com。
联系电话:0979-8410495。
七、评选办法
1.作品评选分为初评、公众评议、专家定评三个阶段。
初评阶段:主办方组织专门人员将征集到的参选作品进行初步甄选,筛选出符合征集标准的入围作品。
公众评议阶段:在相关网站开设网上投票窗口,组织广大网民对入围作品进行投票,选出自己心目中最优秀的作品。
最后,在初评和公众评议的基础上,主办方将组织专家进行最终定评。定评结果将在人民网青海频道、新华网青海频道、青海新闻网、格尔木新闻网、格尔木市政府门户网、格尔木发布微信等相关媒体进行公示。
2.奖项设置:
入选奖:
城市形象标识(Logo)1名,奖金5000元,并颁发证书。
城市形象宣传语2名,奖金各5000元,并颁发证书。
城市精神表述语2名,奖金各5000元,并颁发证书。
八、其他说明
(一)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解决,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二)所有应征作品方案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三)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主办方拥有入选作品的所有权和完全使用权。
(四)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优先(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先后次序)。
(五)主办方在对入选的作品进行使用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删减。
(六)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附:
格尔木城市形象标识、宣传语和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报名表
http://qh.people.com.cn/n2/2017/0606/c182775-302889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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