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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滨海县征集旅游形象标识LOGO启事 2018-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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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时间:
2018-5-3 11:47
标题:
10000元 滨海县征集旅游形象标识LOGO启事 2018-06-03
为全面展示我县旅游资源和文化底蕴,进一步提升滨海旅游形象,现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滨海县旅游形象标识,具体方案如下:
一、征集内容:
滨海县旅游主题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
2018年5月3日至6月3日
三、征集要求
1.主题突出,能全面准确反映我县旅游目的地形象、资源特点、典型特征和人文精髓,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启发性(滨海旅游基本概况可登录http://www.jsbinhai.cn/index.html查询)。
2.标识内涵丰富,创意新颖,色彩明快,具有较强的艺术效果。
3.投稿人需对所提交作品作出详实的阐释,说明其具体含义(或寓意)。在稿件中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并在电子邮件主题标明“旅游形象标识征集”字样。
4.投稿人需递交电子文稿,不接受书面投稿,请自留底稿。稿件一式3份,其中彩色图案1份,黑白图案1份,黑白坐标图案1份,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文件格式为JPG,图片大小不超过10M,以先发邮箱者为准。
5.应征作品如涉及到的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6.参选作品应为全新创作、未发表过的作品。
7.联系人:王娟
电话:15161910112
电子信箱: 44972967@qq.com
四、评选方式
由相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报有关领导审视,确定滨海县旅游形象标识最终方案,并于2018年7月份公开发布。
五、奖励标准
1.初选旅游形象入围标识(LOGO)10个,每个奖励 2000元;最终采用者再奖励10000元。
2.所有奖金均为税后。
六、特别声明
1.入选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其作者(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滨海县旅游局所有;
2.投稿人须保证所投设计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滨海县旅游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滨海县旅游局;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稿;
5.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启事内容。
二○一八年五月三日
http://home0515.com/xianqu/binhaixian/127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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