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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沁水县示范初中“校歌征集活动”进行中 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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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时间:
2018-6-19 09:13
标题:
1000元 沁水县示范初中“校歌征集活动”进行中 2018-09-10
校歌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学校特色、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载体。为激发广大师生的爱校热情,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内涵,我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学生家长
以及社会各界人士
开展
“校歌”征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
8
年
9月
10
日止。
二、征集范围
全校师生员工、所有校友、学生家长
以及所有关心、支持教育的社会各界人士
均可参与征集活动。
三、发布途径
评选结果将通过
示范初中
微信公众号
、校园网以及校园公示栏
向社会公布。
四、内容要求
1
.
曲谱可为简谱或五线谱。
2.歌词
内容
要与学校
“
厚德、明礼、博学、雅行
”
的校训
以及
“
以礼教人,以礼育人
”的办学
特色相
一致
,
具有
浓厚的
文化气息和较高的艺术表现力
,
创意独特,立意高远。
3.
歌
曲要求
篇幅适中,节奏明快
,
旋律优美、易于传唱
,适合独
唱、合唱的
各种
要求。
4.
凡应征
歌曲必须是原创歌曲,作品底稿自留,
恕不退稿
。
五、评奖方案
1.
校委会
将设立评审组,对所有
应
征
歌曲
进行评选,各评出一、二、三等奖
。
一等奖
1
名,奖金100
0
元;二等奖
2
名,奖金5
00
元;三等奖
3
名,奖金3
00
元。
2.
评审组对
获奖作品进行公示,通过讨论会、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
由评审组
形成
综合
方案,
并提交校委
会决定。
六、
投稿方式
应征
作品于
201
8
年
9月10日前
统一投至示范初中校歌征集专用邮箱qssfcz@163.com
,并注明词曲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一律以附件方式发送。
七、有关说明
1.投稿即表示授权评审组对该作品享有结集、出版、修改、发布以及使用等权利。组委会有权直接或委托合作方以电视、报刊、网络、手机、图书及其他新媒体进行传播。
2.本次征集活动公开、公正、公平,接受社会监督,文责由作者自负。凡被举报并经核实的抄袭作品,一律取消所获奖项,追回所获奖金。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示范初中校委会所有。
热烈欢迎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展示才华
,踊跃投稿。
示范初中团委
二〇一
八
年
六
月
十五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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