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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泉州师范学院关于启用60周年校庆标识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8-10-27 10:02
标题: 泉州师范学院关于启用60周年校庆标识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60周年校庆标识(以下简称“校庆标识”)是学校校庆的重要标志和象征。经广泛公开征集和专家评选,学校研究确定,即日起启用泉州师范学院60周年校庆标识,现予以公布。
标识设计说明

校庆标识以阿拉伯数字“60”为基本轮廓,将数字“60”图形化,包含了船帆、海浪、书本、交汇的江水、东西塔、刺桐花、校徽等设计元素。
标识中翻腾的“海浪”、鼓荡的“船帆”象征建校以来20万多泉师人栉风沐雨、艰苦创业,也寓意着今天的泉州师范学院正扬帆起航、乘风破浪,驶向新的目标。展开的“书本”体现学校立德树人,桃李芬芳;学生以学修身,让书本承载梦想展翅高飞。“交汇的江水”(晋江和洛阳江)体现学校海纳百川、包容并蓄的办学情怀。东西塔、刺桐花展现了浓郁的闽南地域风采,彰显了学校坚持走“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谋发展”的发展道路,打造校地发展共同体的办学定位。
校庆标识以红黄两色为主调,红是“刺桐红”,取自校徽颜色色系,象征着青春、热情、红火;黄是“中国黄”,象征着智慧、希望、活力,热烈喜庆、寓意美好。
为规范60周年校庆标识的使用,现将推广使用和保护校庆标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庆标识主要用于泉州师范学院60 周年校庆相关活动的宣传形象展示、文化用品印制等。

二、校庆标识的著作权和所有权归泉州师范学院所有(含标识图案和相应文字)。

三、不得将校庆标识用于与校庆活动无关事项,未经学校授权不得作为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使用。

四、校庆标识的使用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禁止扭曲、篡改;应准确理解和诠释校庆标识的含义,加强保护意识,做好宣传及推广使用工作。

五、校庆标识日常管理和使用授权由泉州师范学院校庆筹备工作办公室负责。
泉州师范学院校庆筹备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26日

校党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工作室出品
封面:胡鑫杰、陈雅
排版编辑:农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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