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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30000元 征集石家庄形象歌曲 2019-03-31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8-12-29 09:17
标题: 30000元 征集石家庄形象歌曲 2019-03-31
为繁荣发展石家庄市文艺事业,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歌曲作品,唱出石家庄人在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的良好风貌,今天上午,由市委宣传部主办的“我为石家庄唱首歌”征集活动正式启动,面向全国征集石家庄形象歌曲。
活动将一直持续到2019年7月1日,面向全国征集专属石家庄的形象歌曲。
应征的歌曲要包含石家庄元素,用新的角度诠释和歌唱石家庄的历史文化、自然景观、人文精神,用歌曲讲述石家庄故事,抒发石家庄人情感,传承石家庄城市精神。
“我为石家庄唱首歌”
石家庄形象歌曲征集活动公告
为繁荣发展石家庄市文艺事业,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歌曲作品,唱出石家庄人在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的良好风貌,提升石家庄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现面向全国征集石家庄形象歌曲,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一、活动细则:
1. 参赛对象
全国各地(包括海外华人)词曲作家及广大音乐爱好者。
2. 歌曲作品要求
(1)应征歌曲要包含石家庄元素,用新的角度诠释和歌唱石家庄的历史文化、自然景观、人文精神,用歌曲讲述石家庄故事,抒发石家庄人情感,传承石家庄城市精神。
(2)征歌种类不限、风格不限,接受流行、民歌、美声、民谣、摇滚、说唱、重唱、合唱等各种音乐风格和形式,要求题材广泛,内容丰富,贴近思想,贴近生活。
(3)原创歌曲参赛作品须为2019年1月1日之后创作或未发表过的,包括词曲在内的完整歌曲(不单独征集歌词)。
(4)原创歌曲应征作品需提供词、曲作者艺术照一张、报名表、书面曲谱(手写、机打均可)、音频小样(伴奏、清唱均可)。
3. 原创歌曲版权说明
(1)原创歌曲在市级以上比赛中已经获奖的作品,以及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不在应征之列。
(2)原创歌曲作者提交的作品及音响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凡因报送作品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一律由应征者自行负责。
(3)应征作品组委会有作品使用权。
4. 歌曲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即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以寄出当地邮局时间为准)或邮箱发送。
5. 歌曲报送方式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北路309号视野科技4楼408室
邮编:050000
电话:15511104888(杨老师) 15231122209(郝老师)
邮箱:wwsjzcsg@126.com
信封上请注明“我为石家庄唱首歌”字样。
6. 活动时间安排
(1)征集投稿:2019年1月1日-2019年3月31日
(2)初 审 赛:2019年4月10日
(3)复 审 赛:2019年5月10日
(4)终 审 赛:2019年6月10日
(5)颁奖晚会:2019年7月1日
7. 评比方法
(1)评审团构成:由资深词曲作家、音乐家协会专家、优秀音乐制作人等组成专家评审团。
(2)评分标准:
作词:紧扣主题“石家庄形象歌曲”,内容生动,角度新颖;
作曲:朗朗上口、具有流行潜质;
综合:词、曲相得益彰、风格统一、结合完美。
二、奖项设置及奖金
一等奖1名:30000元/名
二等奖2名:15000元/名
三等奖3名:10000元/名
优秀作品奖10名:3000元/名
三、注意事项
1. 参赛者年龄、地域、职业不限,但必须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可信,其个人信息只用于评选、颁奖,组委会将遵照用户保密条款对其中所涉及的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2. 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所有作品的免费使用权,经组委会批准可在相关网站展示参赛作品。
3. 组委会有权决定是否空缺部分奖项。
4. 组委会对本次活动所有内容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韩海潮 联系电话:86686293
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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