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水教育形象标识。该标识将用于建水教育局相关宣传活动及宣传载体中使用。
2.建水教育宣传词。该宣传词要切合建水教育形象标识,适合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等媒介上宣传和推广,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
1.建水教育形象标识的设计作品要求能突出“建水教育”的含义特征,标识图案要能够反映建水的地域特色、历史文化及建水教育的发展前景。
2.建水教育形象标识图案要求构思新颖,简洁明快,寓意深刻,便于识别;色彩协调,健康向上,有独特的创意和文化底蕴,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和时代感。
3.形象标识颜色不限。应具强可辨性,便于放大缩小,可应用于各类背景场景布置和宣传印刷品。
4.标识设计作品必须附有创意设计2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1.宣传词要结合建水历史文化、人文特点,体现建水教育的发展趋势,具有历史文化及时代特征。
2.内容文明健康、积极向上、格调高雅、主题明确、意味深远。
3.要简洁明快,易于传播;富有创意,琅琅上口,最好能够附以创意说明。
建水教育形象标识和宣传词如果被采用,将有可能根据各种设计的需要进行修改。设计者须完整保留高精度的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1.征集截止日期:2019年3月1日前。
2.投稿方法与要求:
(1)设计者提交电子稿件,图片为JPG格式,要求高清晰度和高分辨率,并附有创意设计的文字说明。请发送至电子信箱ynjsjyxc@163.com,邮件题目为“建水教育形象标识和宣传词征集投稿”,邮件中说明投稿人姓名、年龄、所在单位、联系电话(如果是学生设计,可标明指导者姓名)。
(2)设计者须同时提交与电子稿一致的彩色打印稿一份,注明“建水教育形象标识和宣传词征集稿”字样,本人亲笔签名邮寄或转交至县教育局办公室收。
1.评选方式:由县教育局组织领导、专家进行评比,如有优秀合适的作品,择优确定予以录用。
2.奖励:将征集到的作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颁发相关证书。
1.提交设计作品均应未公开发表过。设计者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保证第三人不会主张任何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涉及抄袭、借用以及其他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给征集单位造成损失的,由投稿者予以赔偿。
2.设计作品一经录用,著作权归建水县教育局享有,设计者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使用该设计作品。相关细节可通过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3.征集结果公布后,未正式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4.如对征集活动存有疑义或需要咨询相关问题,请与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3-7613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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