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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宝鸡文理学院关于征集高新校区新建园林名称的启事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20-9-19 21:28
标题: 宝鸡文理学院关于征集高新校区新建园林名称的启事

为进一步美化校园环境、彰显学校文化底蕴、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宝鸡文理学院在高新校区宝大馨园与校医院之间新建了一处园林(新建园林效果图见附件1),并已投入使用。
现公开征集新建园林名称,具体事宜如下:
01
  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以及关心学校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02
  征集时间
2020年9月16日—10月15日
03
  征集要求
1.命名原则
(1)传承性——反映学校办学理念、文化传统、文化内涵和历史底蕴,突出周秦文化和关学文化内涵,与现有园林和建筑物名称有较大关联性(现有园林和建筑物名称见附件2)。
(2)时代性——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反映学校面向未来的精神风貌和理想追求。
(3)文化性——内容高雅,有美好的寓意和文化内涵。
2.命名要求
(1)命名应避免过于口语化或者晦涩难懂,不应产生歧义,不能与我校现有园林、建筑物名称重复。
(2)应征作品需注明寓意,即对名称的由来、含义作简要说明,附有简明的创作思路解释。
(3)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如参考他人作品,需注明借鉴来源。
  作品要求

有意应征者,请填写《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新建园林名称征集表》(附件3)。应征作品概不退还原件,请作者自留底稿。纸质作品请送至党委宣传部(高新校区服务楼520室),电子作品请发送至邮箱bwlxcb@163.com。联系人:陈宇秦,电话:(0917)3566236。
  投稿要求
  04
  评选及表彰
校大学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由学校相关会议审定。校大学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入选作品的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05
  其他说明
1.宝鸡文理学院对最终采用的名称及入围名称享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使用权、修改权等。
2.应征作品文责自负,相关内容不得对他人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构成侵权。
附件:
1.新建园林效果图
2.现有园林和建筑物名称
3.《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新建园林名称征集表》
宝鸡文理学院

大学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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