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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湖南辣椒”省级公用品牌征集广告语 202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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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时间:
2021-8-26 09:55
标题:
1000元 “湖南辣椒”省级公用品牌征集广告语 2021-09-25
“湖南辣椒”省级公用品牌有偿征集广告语活动方案
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宝庆府志》和《邵阳县志》都记载了“海椒”,这也是目前所见国内最早的将“番椒”改称为“海椒”的记载,同时也把“海椒”放到“物产蔬属”一类,表明辣椒进入湖南后开始从观赏植物和保健药物转变成蔬菜。
辣椒传播到达湖南并“定居”后,大有“宾至如归”一般,立即在湖南生根、开花,受到湖南人民的极大欢迎与喜爱。从此,不论是山地丘陵、河湖岸畔,田头地角或房前屋后,处处可以见到这一“海外来客”的身影。长期以来,湖南人形成了广泛种植辣椒的耕作传统,由于地域、气候、历史和文化的各种原因,形成了全体湖湘人民爱辣、嗜辣的习性,也由于辣椒的精神文化特征使湖南人崇尚辣椒。
为加快培育“湖南辣椒”公用品牌,推进“湖南辣椒”产业发展,提升“湖南辣椒”知名度、美誉度、诚信度,实现“湖南辣椒”的品质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湖南省蔬菜协会决定面向社会征集“湖南辣椒”广告语。具体方案如下:
一、征集内容
公用品牌宣传广告语
二、征集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21年9月25日24:00止(以投稿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三、参选要求
1、符合国家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具有原创唯一性、独特性、延伸性和能够体现地方特色的文化内涵;
2、符合“湖南辣椒”产品特点,大气简洁、健康向上、朗朗上口、易于宣传;
3、每个应征作品须有对应的说明文字,广告语20字以内,好创意阐述200字以内,没有品牌宣传短语及好创意阐释的视为无效投稿。
四、评选办法
1.评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2.评选方式:征集结束后由主办方组成专家评审组对作品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入围广告语后通过“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最终采用广告语,采用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五、奖励办法
1.采用奖:1件,奖励现金1000元。
2.参选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投稿应征者自理。
六、参与方式
本次大赛采用网络方式参选。邮件名注明“湖南辣椒省级公用品牌征集广告语”,内容附参评品牌名字、品牌宣传短语、好创意阐述、投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发送至唯一指定邮箱:272976574@qq.com 。
湖南省蔬菜协会联系人:蒋富良;
联系电话:15874256435。
七、征集说明
应征作品须作者本人原创作品,投稿者若有抄袭、模仿他人作品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或提供的私人信息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人格权的,由投稿作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征集的广告语有相同或相似的,原则上按照投稿先后顺序以最先提交者为准,高质量作品优先。
3.所有参赛广告语一经入围或采用,赛事主办方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完善、组合,并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应征创作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所有应征稿件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4.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应征者承担。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6.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本通知条款。
湖南省蔬菜协会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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