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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征集“爱的智慧”家校社协同育人品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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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时间:
2023-3-30 10:15
标题:
征集“爱的智慧”家校社协同育人品牌标识
关于征集“爱的智慧”家校社协同育人
品牌标识的公告
为持续打造“爱的智慧”家校社协同育人品牌,凝聚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的强大合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现公开征集“爱的智慧”家校社协同育人品牌标识,征集办法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3年3月27日—2023年4月17日。
二、征集内容
“爱的智慧”家校社协同育人品牌标识(Logo)。
三、主办单位
东营市教育局。
四、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凡愿意遵守本次征集活动规则的党政机关、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均可应征投稿。
五、作品要求
(一)主题性。
应征作品应充分展示我市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特色,突显“以人为本”、“立德树人”、“以爱育爱,用爱润泽生命”、“赋能学生成长”等品牌内涵,彰显将“爱的教育”有机融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用教师的仁爱之心、家长的关爱之心、社会的博爱之心,滋养学生心灵,塑造学生品格,陶冶学生情操,让学生在“爱”中感悟生命、收获成长、止于至善、受益终生的品牌效应。
(二)艺术性。
应征作品应采用彩色设计,造型美观、图案简洁、创意新颖、寓意贴切,整体造型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辨识度,易于记忆和传播,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清晰展示。
(三)规范性。
应征作品应包括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包括但不限于手绘的扫描件、用Photoshop、Illustrator制作的矢量文件等。提交作品统一为JPG格式,色彩模式为RGB,分辨率控制在1200×1200像素以内,单个文件不低于3M且不超过10M,并提供图像源文件。
(四)原创性。
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设计,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不得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或已在为第三方服务的设计作品不得投稿。设计版面不得出现作者姓名或任何有关作者身份的图标。
六、投稿要求
(一)应征组织或个人应在提交作品时一并提交《报名表》、《著作权确认书》(见附件)和个人有效证件的扫描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应征人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二)本次征集只接收电子稿件(如有手绘稿件,请高清扫描后上传),标识(Logo)单独作为一个图片文件,文件夹以“‘爱的智慧’家校社协同育人品牌标识投稿+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在截稿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jijiao@dy.shandong.cn。如遇相同(相近)形象标识,以优先递交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七、评选方式
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所有递交作品组织初选,选取作品进入复评,初选不设入围数额比例,以实际作品质量为准。对进入复评的作品,由主办单位组织评审小组进行集中评审,并最终确定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颁发相应荣誉证书。
八、声明事项
1.应征作品一经入选确定,作品的知识产权归活动主办单位所有,活动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拥有修改、展示、出版和宣传的权利,入选团体、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2.应征作品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3.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4.凡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单位所有。
九、咨询电话
宋老师:0546-8338216。
东营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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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营市教育局“爱的智慧”家校社协同育人
品牌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
2.著作权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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