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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征集“宁津电梯”集体商标形象标识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23-5-19 09:53
标题: 征集“宁津电梯”集体商标形象标识
宁津电梯产业在经历近40年的发展后,其深厚的产业底蕴和市场影响力逐步在国内,特别是中国北方市场逐步显现。产业链条涵盖整梯研发、配件生产、安装维保及职业培训等相关环节,行业整体向好、稳中求新。为打造“宁津电梯”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宁津电梯”市场竞争力。现向社会征集“宁津电梯”集体商标形象标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宁津县电梯产业办
二、征集要求
(一)设计单位或个人应充分了解“宁津电梯”基本情况,在标识设计中要充分体现电梯产品特色。
(二)形象标识由名称和LOGO组成,可用于集体商标注册。名称可用汉字、拼音或英文组成,也可采用缩写方式。
(三)设计者应提供原创作品,并附有详细的标识创意说明,详述构思及象征意义。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且标识尚未注册。
(四)以电子文稿形式提交,作品文件不小于5MB,提供矢量和JPG两种格式,分辨率600*600dpi以上。
三、征集办法
(一)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中午12点截止。
(二)征集方式:请应征者在规定时间内将形象标识作品发送至邮箱njscjgzscqk@dz.shandong.cn,邮件主题、文件名均为“作者姓名(单位)+宁津电梯形象标识征集”,并在邮件中注明应征者姓名、身份证号、单位、电话、通讯地址等。
(三)对征集的设计方案进行评选。
四、其他说明
(一)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评选获奖,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参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主办单位有权对参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将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等而无须征得投稿者同意。
(二)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退还奖品,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自身承担。
(三)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不退还。
(四)参赛者投递作品即视为认同以上条款。
(五)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联系方式:电话0534-783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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