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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关于洪湖市形象宣传广告语征集的公告 20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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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16:46: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提升洪湖品牌形象,扩大洪湖市知名度和影响力,洪湖市旅游管理委员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征集全市形象宣传广告语。现就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洪湖市旅游管理委员会二、作品要求
充分体现洪湖市自然、人文城市特色和丰富内涵,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文字简短、通俗易懂,具有独创性和感染力,适合于各类媒介和海内外广泛传播,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
三、活动时间
本活动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15日止。
四、奖项设置
经初步筛选后,采取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选,评出16件入围作品,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奖金分别为10000元、3000元、1000元、500元。评选结果在相关媒体公布。
五、投稿要求
1、投稿人须承诺参选作品均为原创。
2、每人投稿不超过3条,每条作品原则上在10个字以内,并配以100字左右的阐释说明。
3、参选作品需注明投稿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单位或住址。
4、参选作品采取电邮、邮寄、直接送交三种方式递交。电邮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寄以投稿人所在地邮戳为准,直接送交以主办方签收时间为准。
六、相关说明
1、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除根据本征集启事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费用。
2、获奖作品,须有投稿人提交该作品为原创,享有完全著作权,未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声明。如因该作品与他人作品产生著作权纠纷,则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由投稿人自负,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作品内容如有重复,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
4、来稿一律不退。
5、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的人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征集启事的所有条款。
6、来稿请寄洪湖市旅游局(信封或邮件请注明“形象宣传广告语征集”),地址:湖北省洪湖市文泉大道特1号政府行政大楼803室(邮编433200),联系电话:0716—*******,联系人:张如礼,电子邮箱:honghulyj@126.com。
7、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
洪湖市旅游管理委员会
2015年10月30日
http://difang.gmw.cn/newspaper/2015-10/31/content_1097131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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