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网-全球征集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86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村官崃说法LOGO征集评选结果出炉!

[复制链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4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4005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7-26 22:16: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统一形象传播标识,树立“村官崃说法”普法团队的品牌形象,提升团队法治文化内涵,前期,邛崃市司法局开展了“村官崃说法”普法团队形象LOGO有奖征集活动。详见此前文章@有才华的你,村官崃说法普法团队形象LOGO有奖征集。本次征集活动,共收到形象LOGO作品21件,这些征集作品为“村官崃说法”普法团队建设提供宝贵的参考和依据。在此,邛崃市司法局与“村官崃说法”团队成员向所有参与者的支持表达衷心的感谢!

下面就请大家跟普法君一起
来欣赏一下入围的优秀作品吧~
形象LOGO入围作品     注:  以下作品未经邛崃市司法局书面许可
不得使用!



01
作者:陈济光

02
作者:邓群锋

03
作者:贾旭林

04
作者:黄涛

05
作者:李旭超+李梦冉


06
作者:梁明

07
作者:廖义山

08
作者:刘利华

09
作者:卢志勇

10 作者:钱勇

11作者:史洋

12 作者:孙郑

13作者:王随堂


14 作者:王铁成

15作者:王新宇

16 作者:夏哨宏

17作者:严俊凯

18 作者:杨奕

19作者:张子升

20

作者:朱佩璐

21作者:朱士崇
最终拟采用标识


  向获奖者表示祝贺
并向关心和支持此次活动的
设计师和朋友们
表示衷心感谢!

   

特别声明:一、获奖作品公示期为7日,如您发现作品涉嫌侵权,请联系028-88791782或私信我们。
二、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无版权和著作权纠纷。若作品涉及侵权纠纷,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与主办方无关;一经发现著作权纠纷问题,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公示期过后发现的,主办方将追偿相关奖励以及造成的损失。
三、入选(围)作品主办方进行奖励后,主办方即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发布权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发表、应用、提炼和宣传推广,并有权申请注册商标。作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
四、公示期(自此推文发布起7日内)结束后,主办方将通过电话或邮件与获奖作品的作者联系,并办理相关的手续,奖金涉及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五、主办方对本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其他事宜,以邛崃市司法局官方解释为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征集网-全球征集 ( 浙ICP备15014760号

GMT+8, 2024-9-8 10:22 , Processed in 0.306350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