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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临高烤猪师”劳务品牌形象标志(Logo)设计方案征集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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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9 18:46: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临高乳猪是海南三大原生种猪之一,拥有300多年的历史,是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临高烤乳猪技艺入选海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居海南“十大名菜”第五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0部门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66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九部门关于加强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海南省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整体布局下,积极落实临高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大做强临高乳猪产业要求,临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前瞻性的视野和务实的举措,打造以临高烤乳猪技艺为载体的“临高烤猪师”劳务品牌,赋予临高乳猪产业新内涵、新动能。
“临高烤猪师”劳务品牌依托临高乳猪产业,以推动临高烤乳猪传统美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抓手,立足三农、形成三产融合发展格局,涵盖临高乳猪产业链种猪培育、繁殖养殖、屠宰加工、烹饪制作、销售服务、餐饮门店等环节。未来,将“临高烤猪师”打造成既是具有鲜明地域特色、显著行业特征、过硬技能特点、良好示范带动效应和社会知名度的劳务品牌标识,又是全省乳猪产业链“服务供应商”的商用品牌标识。特向社会公开征集“临高烤猪师”劳务品牌形象标志(logo),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要点征集时间:
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6日
征集范围:面向全社会,应征主体不限
征集内容:“临高烤猪师”劳务品牌形象标志(Logo)设计方案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临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高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承办单位
“临高烤猪师”劳务品牌工作专班

三、设计要求
(一)主题突出、定位明确、寓意深刻,既能充分体现临高烤乳猪传统美食文化产业蓬勃发展活力,又能展示 “鲜明地域特色、显著行业特征、过硬技能特点”的品牌核心理念,突显品牌公共就业服务特点,准确反映公共就业服务理念、功能和文化内涵,并融合标志性、艺术性、实用性为一体。
(二)作品构图简洁、构思新颖,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三)设计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原则及社会道德标准。
(四)设计作品应易于推广传播,适合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标牌、印刷品、办公用品、服装、包装、文创产品等多种载体上制作及使用。
(五)形象标志(Logo)图案面积不小于5cm x5cm,提供矢量和JPG两种格式,分辨率600*600dpi以上,同时必须附以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300字以内)。
(六)作品应为原创,投稿人应对投稿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未曾公开发表、宣传和转让。投稿人承担投稿作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责任。
(七)同一投稿人可以多件作品应征;应征作品为多方合作的,应征得所有合作方同意,标注所有合作方。

四、作品评选

临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高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临高烤猪师”劳务品牌工作专班将组织人员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
一等奖作品将成为“临高烤猪师”劳务品牌形象标志的重要参考方案,经研究同意后即为“临高烤猪师”劳务品牌的形象标志(Logo)。

五、奖金设置
一等奖1名
奖励1000元(含税)
二等奖1名
奖励600元(含税)

六、征集规则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投稿者身份以报名表为确定依据,因投稿者身份不明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者自行解决。
(二)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所有投稿作品不得出现任何与投稿人员姓名、单位相关的文字、图案、标记及其他与设计无关的符号,不符合规定者将被视为无效作品,取消投稿资格。投稿者须保证其作品完全为本人创作或合作团队共同创作,比赛中所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引起的纠纷,一律由投稿者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稿者须认真阅读“临高烤猪师”劳务品牌形象标志(Logo)设计方案”,提交投稿作品时、报名表时,须一并提交设计者(本人)签署的承诺书。投稿者在比赛期间不得将投稿作品转让给第三方,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取得主办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本次活动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四)投稿作品应确保原创作品的版权清晰,在投稿前不存在转让、许可使用、质押等权利瑕疵行为。提交作品禁止一稿多投,必须为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若有抄袭等侵权行为,将取消其参加活动和评奖的资格,如已评奖结束则将奖金、奖品追回,产生侵权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承担。
(五)主办方自收到投稿作品时起即享有投稿作品的全部著作财产权以及作品的发表权。主办方拥有包括但不限于对投稿作品的复印、信息网络传播、播映、宣传、出版、发行、展示展览及改编权,入围、获奖作品的商业使用权及优先代理权,投稿者享有署名权。
(六)投稿获奖者领取证书表示同意将获奖作品的所有知识产权转归征集主办方所有,获奖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享有对投稿作品的展示、出版等权益,所有获奖与入围的作品的作者同意授权承办单位进行产品开发并生产制作,用于推广传播性活动。
(七)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版权,有权免费对获奖作品进行非盈利使用。主办方可根据投稿作品情况,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国家级、省级赛事,及在全县重大活动期间宣传展示。
(八)投稿者一经投稿则视为允许主办方和承办方在活动期间进行相关专题、官网、微博、微信等推广中署名宣传。未获奖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除为本次赛事进行的必要展示、报道、宣传或市场活动外,主办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外泄未获得授权作品的源文件。
(九)提交作品须遵守投稿作品要求,若不按照规定投稿则视为无效投稿。
(十)作品一经提交,将视为投稿者同意并遵守征集活动全部规定,若作品在商业使用中著作权存在争议,主办方不承担因作品侵犯他人(或单位)的权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提供作品的投稿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投稿人提交的作品,“临高烤猪师”劳务品牌工作专班将予封存。
(十二)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临高烤猪师”劳务品牌工作专班。
(十三)此次征集活动主要是公益性征集,作品用于公共服务,重在对“临高烤猪师”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有志有识之士踊跃投稿!
七、应征方式

以电子文档方式提交应征材料,以“临高烤猪师劳务品牌形象标志(Logo)设计方案+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手机)”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e66615123@163.com,包括应征作品、设计说明、作品征集报名表(详见附件1),其中应征作品为彩色图片,作品征集报名表为PDF扫描件(获奖的作品,在领取奖励前提交纸质原件)。
联系电话: 0898-66615123
附件:
附件一:“临高烤猪师”劳务品牌形象标志(Logo)设计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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