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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法治”普法IP形象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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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26 09:01: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做好“九五”普法谋篇布局,进一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提升普法工作的亲和力与影响力,诚邀您积极参与“兴法治”普法IP形象征集活动,让法治宣传更加鲜活生动、法治信仰更加深植于心。想象无界,创意无限
“兴法治”普法IP形象全民征集活动
诚邀您的参与!

作品要求
1.紧扣法治宣传主题,充分结合大兴区区情实际、地域文化、民风民俗等。作品形象色彩鲜明、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要求。
2.普法IP形象以卡通形象为主,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体的制作与传播,兼顾相关标牌、印刷品、影视资料、服装、纪念品等外延载体宣传使用。
3.应征作品由作品名称、作品图案、作品说明三部分组成。作品名称应为中文名称。作品图案需提交电子版,要从正面、侧面和背面等三种不同角度(一个或一组吉祥物均可,可提交多角度的图片);提交的作品不小于2M,均须为JPG格式,保留高精度设计源文件(如AI、CDR、PSD等格式,图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获选后需提交源文件。作品说明包括创作理念、设计构思、内涵寓意等内容,字数不多于200字。
4.作品必须是原创,未曾公开发表或使用过,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奖项设置
1.作品一经采用,由区司法局颁发证书;
2.最终采用作品将在“法治大兴”微信公众号展示。

参与方式
本次征集不接受纸质投稿,统一采用网上征集方式。应征作品及设计说明请提交至邮箱:sfjfxk@bjdx.gov.cn。
1.邮件标题请注明:“兴法治”普法IP形象。
2.应征作品请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手机号码、联系地址”等真实有效信息。

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作品必须是投稿者的原创,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无抄袭仿冒等侵权行为,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要求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原因引发的纠纷,造成主办方损失的,由应征者承担赔偿责任。
2.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评选入围,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方拥有对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署名权、商标权、专利权),主办方有权对参征作品进行复制、修改、汇编、发表、展示等,有权决定不署作者姓名(即匿名使用),或以主办方指定的方式进行署名;有权要求应征者将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如有必要的情况下,对于入围及采用作品,主办方有权要求应征者配合签署书面知识产权转让协议。
3.应征者在结果公布前不得将作品转让或授权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将参赛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4.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若有内容相同的应征作品,以首先到达征集邮箱者为准。
5.如因应征作品的权利瑕疵或其内容虚假、非法、不正当,或任何其他不合理原因而产生的法律纠纷、或造成第三人损失的,与活动及活动主办方无关,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6.主办方有权根据活动实际情况对相关规则进行补充或修改。凡应征者均视为认可并遵守本公告及后续相关规则的全部内容。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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