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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法治金山”形象标识征集,按照法定程序,经专家评定,获奖结果如下:
一等奖 作者:陈云(该作品确定为“法治金山”形象标识)
二等奖 作者:方军
三等奖 作者:曹锦辉
特此公告。
附:“法治金山”形象标识及说明 形象标识寓意解读如下:标识以字母“JS”(金山)融合汉字“法”为主体设计核心,并将图形化为腾飞的大鹏、飘扬的旗帜、眼睛的外观、交互的双手、激起的浪潮等元素,高度概括出“法治金山”的品牌形象与内涵。
(一)腾飞的大鹏,展现出不断创新、奋发向上、追求卓越的时代精神,更昭示着“法治金山”工作跨越发展的腾飞之势。
(二)汉字“法”化为飘扬的旗帜,寓意着引领发展、扛起法治建设的大旗,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形象内涵,同时亦如奔流的海水,传达出勇立潮头、海纳百川的博大胸怀。
(三)汉字“法”与眼睛元素的有机融合,彰显出“弘扬法治,关注民生”的内涵,同时眼睛也有如一个视窗,寓意着透过“法治金山”这个窗口,让人们更加了解法治的内涵。
(四)旋转的图形融合了交互的双手与飞白的浪潮,在表明金山地域特征的同时,彰显出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积淀,更寓意着在法治建设的大潮中携手并进、共建和谐、共创美好未来的形象内涵。
(五)蓝色为天空与大海的颜色,彰显出博大、包容及广阔的发展空间;绿色寓意着自然、和谐与蓬勃的发展生机;橙黄两色的运用,代表着法治服务社会、服务公众的热情,也预示着继往开来、再创辉煌的内涵。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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