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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汉寿农村综合服务平台LOGO标识征集 2017-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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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0 20:15: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征集农村综合服务平台LOGO标识的

公 告

农村综合服务平台是为广大农村(社区)居民公共生活和社会治理提供服务的综合性场所,是保障农村(社区)居民就近就便享受公共服务和实现社会源头治理的重要载体。
推进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是乡镇区划改革及合乡并村后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断层的现实需要。汉寿县计划建成300个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到2017年底,全县普遍拥有布局较为合理、主要设施齐全、基本功能完备、群众比较满意的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实现“部门服务送上门、群众办事不出门”的目标。
为统一规范农村综合服务平台标识,扩大社会影响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开有奖征集汉寿县农村综合服务平台LOGO图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作品要求1、LOGO标识要充分体现汉寿县的独特地域特色和人文历史文化内涵,突出汉寿县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特点和定位,并与其他品牌标志有明显不同;

2、LOGO标识应主题鲜明、构图简洁、色彩明快,便于记忆和识别;

3、LOGO标识应当具备较强的应用性,具有良好的视觉传播效果;

4、LOGO标识应为原创作品,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无版权或著作权纠纷。
2投稿要求
1、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汉寿县政府网、汉寿县广播电视台、汉寿微政务作为本次征集活动的交稿平台,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展示,后期评选后进行中选作品公示。

2、投稿人提供作品应附有颜色、字体鲜明的平面形式图片和图形,并且提供的图片和图形必须达到实际应用的分辨率,便于在活动平台公布。

3、所有参赛作品应附有作品创意理念文字说明。

4、投稿人不得在设计图案稿件上注明设计人姓名或单位等信息,在邮寄信封上注明“标识征集”字样,来稿一律不退。
3活动时间及作品参评途径作品征集期:
2017年1月1日——2017年1月20日
入围作品公布期:
2017年2月8日——2017年2月10日
终选作品公布期:
2017年2月12日——2017年2月15日
参评作品统一投稿邮箱:
hsxlvyouju@163.com
咨询电话:
(0736)2861385 2630790
邮寄地址:
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4活作品评选办法县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将组成评审组对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组在对所有参评的有效作品进行初评后,从中选出3件入围作品在汉寿微政务平台上公开接受投票评选。在综合评审组的意见和群众投票结果的基础上,确定中选作品,并通过汉寿县政府网、汉寿微政务、汉寿县广播电视台向社会公布。

5奖项设置入围作品奖:设3名,奖金1000元
终选作品奖:设1名,奖金5000元(含入围作品奖金)
6知识产权说明1、参赛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汉寿县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享有,设计者不得再于任何地方使用,所有获奖作品设计师需签订知识产权转让协议。
2、入围获奖作品应提供完整的、可用的AI、CDR、PSD等格式矢量图形及源文件,标明标准色值、注明各部分比例、尺寸、颜色、字体。应为平面形式。并且提供的图片和图形必须达到实际应用的分辨率,能进行修改、排版和印刷。
3、参赛者所提交的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创作或参与创作,参赛者应确认其作品的原创性,主办单位不承担因作品侵犯他人(或单位)的权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4、本次征集活动,承办单位为汉寿县文体广新局,最终解释权归县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汉寿县文体广新局

汉寿县农综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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