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网-全球征集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650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7000元 海曙旅游【宣传口号&LOGO】征集正式开始 2017-08-25

[复制链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9914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7-26 22:28: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它山堰
  天封塔 鼓楼沿
红色旅游

南塘老街
古村落
历史
  
  
岁月沉淀
  梁祝文化园
  浙东大竹海
  天一广场 和义大道
  
  天一阁·月湖景区 古道





海 曙 区

海曙区是宁波市中心商贸商务区和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宁波建城近1200年间,海曙历为州(府)或道台治地,人文渊薮,商贾繁华。2016年宁波市行政区划调整后,海曙区空间格局进一步扩大,旅游资源进一步丰富,区内人文景观与自然风景交相辉映,乡村古韵与都市时尚融为一体。

海曙区内有一个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它山堰)和三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天一阁博物馆、梁祝文化园、五龙潭风景名胜区),以及多处红色旅游资源(四明山烈士陵园、浙东大竹海、四〇一洞天等)。区内还有月湖、鼓楼公园路、郡庙天封塔、秀水街、伏跗室永寿街、郁家巷和南塘河等七条历史街区、浙江省特色商业示范街天一广场、中国特色商业街和义大道……这些珍贵的旅游资源构成了海曙旅游的独特魅力。


◆◆◆

有奖征集

为塑造海曙旅游的新概念、新形象,准确、直观地展示海曙旅游风貌,提升海曙旅游知名度和认同感,海曙区旅游局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海曙旅游宣传口号和海曙旅游形象标识(LOGO),此次征集活动设最佳创意/设计(采用)奖、优秀奖、入围奖等多个奖项,最高奖金7000元

征集内容

海曙旅游宣传口号

海曙旅游形象标识(LOGO)

征集要求
能充分反映海曙旅游资源的鲜明特色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体现海曙都市文化与生态休闲相结合的旅游发展内涵,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广泛的感召力。

· 月湖公园

◆ 海曙旅游宣传口号

能准确反映海曙旅游形象定位和文化精髓,主题深刻、文字精炼、富有感染力,字数在20字以内,并附5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电子版或邮寄均可。

· 天一阁博物馆

海曙旅游形象标识(LOGO)

1. 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创意新颖,具有鲜明的时代气息与生动的艺术美感。能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2. 提交的作品为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分辨率300dpi以上 ,并附5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
3. 设计者注意保存设计稿源文件,作品入围后须向主办方提交该作品设计稿源文件(如矢量文件或分层文件)。

· 杖锡樱花

◆ 注意

投稿者提交作品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投稿者姓名、个人身份证(电子版或复印件)、联系方式,集体投稿注明集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征集范围

海内外从事或爱好设计创意者,关注和喜爱海曙旅游的社会公众,特别鼓励专业人士和专业公司参与。


征集时间

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8月25日

信件以投稿邮戳时间为准

电子邮件以收到时间为准

评选奖励办法

投稿截止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
奖项设置

◆ 海曙旅游宣传口号:
最佳创意(采用)奖1名奖金5000元
优秀奖2名奖金1000元/名
入围奖5名奖金500元/名
◆ 海曙旅游形象标识(LOGO):
最佳设计(采用)奖1名奖金7000元
优秀奖2名奖金2000元/名
入围奖5名奖金1000元/名
注:以上奖金均为税前,由获奖者自行缴纳税费。
投稿方式

邮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北路128号新金穗大厦A座5楼512办公室 海曙区旅游局信封正面请注明“旅游口号征集”或“旅游标识征集”字样),邮政编码:315010

电子邮箱:haishutravel@163.com(邮件名请注明“旅游口号征集”或“旅游标识征集”)

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0574-55889172、55887617


特别声明
(一)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最新原创且未发表过的作品,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后果。
(二)主办方拥有所有入围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不再另附稿酬。作品一经入围,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使用该设计作品。
(三)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由主办方保管。
(四)本次征集不收取报名费,来稿的邮寄和作品制作等费用由作者自理。主办方不承担参投稿件在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途中的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五)主办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或放大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删减。
(六)如需了解更多旅游详情,请登录海曙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shu.gov.cn,或关注“慢游海曙”微信公众号。
(七)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http://mp.weixin.qq.com/s/yCrHmDX4kmJpgjIxdpypkQ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征集网-全球征集 ( 浙ICP备15014760号

GMT+8, 2024-12-24 21:35 , Processed in 0.057131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