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网-全球征集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668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0000元 “樱花小镇”征集logo和宣传口号,万元奖金终将花落谁家? 2017-12-15

[复制链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991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11-7 19:52: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樱花小镇位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规划面积约3平方公里,属钟埭老集镇地块。钟埭古镇历史悠久,文化浓郁,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和优越的交通条件,是平湖市中心城区的北窗口。樱花小镇以樱花公园为核心,将周边茶花公园、钟溪商贸城、钟埭老街、新四军北撤司令部旧址、樱花岛、圆通古寺等联动起来,建成集旅游、美食、购物、观光和休闲为一体的旅游风情小镇。









  这么厉害的樱花小镇
  怎么能没有一个独具代表性的Logo和宣传口号呢?

征集为全面提升樱花小镇旅游形象及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丰富樱花小镇旅游文化内涵,平湖经开面向全社会征集"樱花小镇旅游形象LOGO和宣传口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樱花小镇旅游形象LOGO、宣传口号。
二、征集日期  即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四、征集要求  1、形象LOGO、宣传口号的设计作品可组合投稿,也可单项投稿。作品需要体现"樱花小镇旅游"的特色,内涵丰富、主题鲜明、创意新颖、简洁大方、色彩明快,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能充分体现樱花小镇的独特定位、典型特征及核心文化。
  
  2、形象LOGO具有强烈的可辩识度和视觉感染力,大众认同度高,图案结构便于广泛推广、应用和印刷,适用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设计作品能够在涵盖形象墙、T恤衫、礼品袋、宣传册等方面应用。
  
  3、形象LOGO设计作品必须是矢量图,应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要有延展性,适合动画、Flash创作、便于纪念品或礼品的设计制作。
  
  4、形象LOGO作品以图片加文字说明的形式提交,作品设计图案电子版应包含两套:第一套为jpg格式,设计精度应在300dpi以上;第二套为ai格式、cdr格式或psd格式等原始工程文件;宣传口号作品和创意文案说明均为word格式文件。
  
  5、投稿人不得在作品稿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出投稿人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识、标记。
五、投稿方式  1、投稿作品请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邮件名需注明“樱花小镇旅游形象LOGO或宣传口号+投稿人姓名+投稿人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18757331780@163.com
  联系电话:0573—85620190 0573—85620092
  联系人:包女士
  2、投稿作品应附有500字以内的创意文案说明。
  3、投稿作品须在2017年12月15日17:00前提交至指定邮箱,其他渠道投稿暂不受理。
六、评选程序  征集活动结束后,由主办方对作品进行初选,择优挑选各20件,在“平湖经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开投票,根据投票结果及省、市、区旅游部门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意见最终评选出樱花小镇旅游形象LOGO标识和宣传口号各1件,同时评选出其他相关奖项。当选作品作者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LOGO征集著作权转让承诺书,并协助旅游形象LOGO标识和宣传口号定稿前的修改工作。
七、奖励办法  1、形象LOGO和宣传口号分开设奖项。
  2、形象LOGO和宣传口号一等奖各1名,分别奖励人民币10000元/名和5000元/名;二等奖各2名,分别奖励人民币3000元/名和1500元/名;三等奖各3名,分别奖励人民币1000元/名和500元/名,所有获奖者发放荣誉证书;优秀奖诺干名,奖励价值300元的奖品一份。
  3、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申报缴纳。
八、特别声明  1、作品所有内容必须是原创,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作品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作品产权归属:凡获奖作品,在主办单位支付奖金后,其知识产权均归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所有。主办方拥有修改、使用、许可、出版及展示等权利。
  3、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依邮件发出时间确定先后次序)。
  4、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5、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主办方不对未获奖作品作任何解释。
  6、本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认可上述声明内容。

说了这么多,

屏幕前的你,是不是也和小编一样“蠢蠢欲动”了呢?

来吧!

让我们一起“秀”出创意,

为樱花小镇旅游形象锦上添花!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征集网-全球征集 ( 浙ICP备15014760号

GMT+8, 2024-12-26 10:44 , Processed in 0.067069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