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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元 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节徽、吉祥物及牡丹原创歌曲征集公告 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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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1 14:33: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节徽、吉祥物及牡丹原创歌曲征集公告  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始创于1983年,由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办,2008年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0年升格为国家级文化节会,已成为洛阳走向世界的桥梁和世界了解洛阳的名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都提出了新的要求,节会工作也要乘势而上,在已经取得的发展基础上,续写新的篇章。为进一步打造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品牌,提升牡丹文化节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会展办公室(以下简称主办方)面向国内外公开征集牡丹文化节节徽、吉祥物及牡丹原创歌曲,由洛阳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承办方)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及要求
  应征组织或个人可以同时参与牡丹文化节节徽、吉祥物及牡丹原创歌曲3项作品征集,也可以任选其中之一参与。
  (一)牡丹文化节节徽
  1.充分反映洛阳城市文化底蕴及牡丹文化特色,兼顾国际性和本土性,符合当代艺术美学要求,时代气息浓厚,具有较高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2.立意鲜明、内涵丰富;构图完整、协调,色彩明快,有标识感,富有美感、动感;形式完美、易懂易记,便于推广;可广泛适用于从特许商品到二维、三维动画、视频宣传等不同领域的需要,并可供今后各届牡丹文化节活动沿用。
  3.包含“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字样。
  (二)牡丹文化节吉祥物
  1.吉祥物须为活泼可爱的卡通形象,造型简洁、创意鲜活、寓意深刻,构图新颖、色彩明快、亲切友善,体现牡丹文化元素。
  2.吉祥物必须易识别、易制作,适合商业开发和再创作。可适用于特许商品、二维、三维动画、视频宣传等不同领域的需要,并可供今后各届牡丹文化节活动沿用。
  3.吉祥物名称为中文,标注于设计稿的适当位置。名称必须富有特色、简洁响亮、上口易记、没有歧义。
  (三)牡丹原创歌曲
  1.作品充分围绕牡丹花主题,内容健康、具有时代感;力求歌词生动、旋律优美、特色鲜明并易于传唱;
  2.时长一般控制在3-5分钟。
  二、征集原则
  (一)应征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二)投稿人必须保证,其应征作品本身及使用的主要素材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任何人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投稿人必须保证,如果其应征作品中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投稿人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投稿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三)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15日18:00止。
  四、征集对象
  (一)国内外所有支持和关心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的组织或个人,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
  (二)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组织或个人,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五、作品提交
  (一)文化节节徽
  1.每件应征作品须提交一式两份,均彩色打印在A4规格的纸上。每个方案打印在一页A4上,无须装裱。页面上部留出2cm为评选编号栏,底部留出4cm为作品的标题栏。应征组织或个人提交应征作品时应同时提交以CD—ROM(光盘)为储存介质保存的应征作品电子版本1套,电子文件分别为JPG和PDF(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格式。如方案入围,应征组织或个人需提供作品矢量文件。
  2.单一应征组织或个人节徽征集提交作品数量为1-3件。每件作品附500字以内的简单说明,旨在阐述节徽的创作理念、创意基础、设计思路和名称含义等。
  3.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正楷如实正确并亲笔填写(如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需法定代理人代为填写)本征集方案后附的《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节徽征集活动应征表》,一式两份,同应征作品一同提交。
  4.应征组织或个人须提交《知识产权承诺书》一式两份,同应征作品一同提交。
  (二)牡丹文化节吉祥物
  1.每件应征作品须提交一式两份,均彩色打印在A4规格的纸上。每个方案打印在一页A4上,无须装裱。页面上部留出2cm为评选编号栏,底部留出4cm为作品的标题栏。应征组织或个人提交应征作品时应同时提交以CD—ROM(光盘)为储存介质保存的应征作品电子版本1套,电子文件分别为JPG和PDF(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格式。如方案入围,应征组织或个人需提供作品矢量文件。
  2.单一应征组织或个人吉祥物征集提交作品数量为1-3件。每件作品附500字以内的简单说明,旨在阐述吉祥物的创作理念、创意基础、设计思路和名称含义等。
  3.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正楷如实正确并亲笔填写(如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需法定代理人代为填写)本征集方案后附的《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吉祥物征集活动应征表》,一式两份,同应征作品一同提交。
  4.应征组织或个人须提交《知识产权承诺书》一式两份,同应征作品一同提交。
  (三)牡丹原创歌曲
  1.提交书面材料应为乐谱与歌词的组合;乐谱以简谱或五线谱形式,可附以相关的演唱、演奏说明;歌词须用中文创作,并写在乐谱相应音符的下方(欢迎附录音小样)。
  2.牡丹原创歌曲征集提交作品数量为1-3件,每件应征作品须提交一式两份。
  3.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正楷如实正确并亲笔填写(如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需法定代理人代为填写)本征集方案后附的《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牡丹原创歌曲征集活动应征表》,一式两份,同应征作品一同提交。
  4.应征组织或个人须提交《知识产权承诺书》一式两份,同应征作品一同提交。
  (四)有关要求
  1.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不应在设计稿件中出现,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应征表格》上。
  2.以组织名义应征的作品,请务必填上组织的全称,由该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集体创作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3.洛阳广播电视台在收到应征者提交的应征作品后,将对应征作品进行形式审核。任何不符合形式要求的应征作品,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作品。符合上述要求的有效作品可参加评选。
  4.应征作品应以邮政专递(EMS)方式或直接送至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隋唐园北路3号洛阳广播电视台3045室(征集活动办公室),邮编:471023;电子邮件发送至lytv666@163.com;提交作品咨询电话:+86-0379-63637788,18937966676,作品接收人(作品咨询联系人)石海龙。承办方不接受上述方式以外的其他作品递交方式。下载相关表格及参阅相关资料,请登录洛阳广播电视台中网(www.lytv.com.cn) 。微信详询请搜索关注公众号:洛生活或搜索lytvggb,回复:我要报名。
  5.本次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8年1月15日18:00。应征作品应密封包装,密封袋上须清晰注明“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作品征集”字样,并须清晰填写投稿组织或个人的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应征组织或个人须在递交应征作品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后的应征作品当面提交或邮寄至指定地点。超过上述时间,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以收件人所在时区时间为准;邮寄送达时间以承办方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邮戳为准;以直接交付方式送达,送达时间以承办方签收时间为准。承办方在应征作品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应征作品将不被接受。
  6.已递交应征作品的应征组织或个人,不得更改或撤回应征作品。
  7.应征组织或个人自行承担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作品评选
  承办方将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认真评选。评选过程将邀请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1.初评:从所有符合条件的应征作品中选出入围作品(节徽9个、吉祥物9个、牡丹原创歌曲9首)进行复评。
  2.复评: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优秀作品(节徽3个、吉祥物3个、牡丹原创歌曲3首)进行终评。
  3.终评:从优秀作品中选出优胜作品:节徽1个、吉祥物1个、牡丹原创歌曲1首。
  终评作品经主办方审定通过后,将适时举行揭晓仪式,在相关媒体上公布评选结果。
  七、奖励办法
  1.节徽。入围作品(铜)奖,每件奖励人民币4000元;优秀作品(银)奖,每件奖励人民币8000元;优胜作品(金)奖,奖励人民币40000元。由组织或多人创作的,奖金颁发给署名第一的应征者,由应征方自行商议奖金分配事宜,如有任何纠纷,主办方和承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以上奖项不重复颁发。
  2.吉祥物。入围作品(铜)奖,每件奖励人民币4000元;优秀作品(银)奖,每件奖励人民币8000元;优胜作品(金)奖,每件奖励人民币40000元。由组织或多人创作的,奖金颁发给署名第一的应征者,由应征方自行商议奖金分配事宜,如有任何纠纷,主办方和承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以上奖项不重复颁发。
  3.牡丹原创歌曲。入围作品(铜)奖,每件奖励人民币4000元;优秀作品(银)奖,每件奖励人民币8000元;优胜作品(金)奖,每件奖励人民币40000元。由组织或多人创作的,奖金颁发给署名第一的应征者,由应征方自行商议奖金分配事宜,如有任何纠纷,主办方和承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以上奖项不重复颁发。
  4.上述奖金金额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并缴纳所有税款。
  5.主办方将向获奖作品创作者颁发证书。
  6.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作品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应征者为组织或不止一人的,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应征表格》中“姓名”栏最靠前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
  八、法律规范事宜
  1.所有提交至承办方的应征作品,均将予以保留并不予以退还(包括应征人申请退出本次征集活动的情况),应征者应自留底稿。因邮寄延误、损坏、丢失、误寄、邮资不足、失窃等非征集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损坏或丢失的,承办方和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获得金、银、铜奖的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将全部归主办方洛阳市人民政府会展办公室所有,且有权对上述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和保护,并有权采取任何方式对上述获奖作品进行再创作、再制作,投稿组织或个人无权要求分享主办方因进行上述行为所获得的任何权益。
  3.主办方有权随时自行修改此次征集活动的日期、规则或取消此次征集活动,并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因此行为而对应征组织或个人承担任何责任。
  4.应征组织或个人无条件同意,主办方有权决定或许可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任何媒体和技术对节徽、吉祥物、牡丹原创歌曲进行使用。
  5.应征组织或个人无条件同意,主办方有权为组织、评审会徽、牡丹原创歌曲而无偿使用应征作品以及应征人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6.应征组织或个人对因参与本次征集活动而提交的应征作品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主办方保留取消违反上述保密及宣传限制义务的应征组织或个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权利。
  7.所有应征作品都必须始终遵守上述条款和条件。主办方可以随时基于自己的判断排除违反上述条款和条件的任何设计作品、应征组织或个人。
  8.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一切争议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如协商解决不成,向主办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主办方保留以下权利:
  (1)对本征集方案中所涉任何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或撤回。
  (2)拒绝不满足征集要求或评审规则的应征作品。
  (3)自行从应征作品中选出一个或者数个或者未能选出节徽、歌曲。
  (4)要求获选的应征作品主创人员修改获选作品,完成最终的作品。
  (5)结合所有或部分应征作品中的创意形成最终的设计方式。
  (6)保留未在本征集方案中授予的全部权利。
  (7)保留解释本征集活动程序与规则的权利。
  九、特别声明
  参与征集活动的应征者必须完全、彻底、无条件地接受本方案的所有应征规则。未遵守应征规则中列出的任何条件的应征者即取消其应征资格。
  洛阳市人民政府会展办公室

  洛阳广播电视台

  2017年12月15日

http://news.lyd.com.cn/system/2017/12/19/030330211.shtml
    附:1.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节徽征集活动应征表
          2.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吉祥物征集活动应征表
          3.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牡丹原创歌曲征集活动应征表
          4.知识产权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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