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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洛川党建”微信公众平台 标志(LOGO)征集 2018-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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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 20:01: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适应信息现代化的传播趋势,按照我市基层党建工作“四化”要求,充分利用新媒体网络宣传平台打造党建宣传新载体和新品牌,进一步增强我县基层党建工作对外宣传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拟开通“洛川党建”微信公众平台。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洛川党建”微信公众平台标志(LOGO),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洛川党建”微信公众平台标志(LOGO)。
二、征集要求
LOGO标志要主题鲜明,寓意深刻,造型简洁大方,地域性突出,推广性强,能够与主题和谐相融,符合现代审美需求。LOGO标志要有简要的释义说明,其内容为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三、征集时间
2018年1月11日至20日。
四、投稿方式
电子稿件应设计成jpg等可易于打开的格式,发送至lcdjweixin@163.com;纸质稿件请邮寄至洛川县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911-3931220,联系人:刘园园、孙婧。来稿请注明投稿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在邮件主题上请注明“洛川党建”微信公众平台标志(LOGO)字样。
五、评选办法
为保证此次征集评选的公正、客观,本次征集活动由主办方组织评审,从所有参选作品中初步评选出6件优秀作品,最后由专家集体评选出最佳创意奖作品1件。
六、奖项设置
采用的LOGO标识作品,给予作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其他入围的LOGO标识作品给予500元酬金。
七、其他事项
所设计的作品应为原创。如因设计者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知识产权,由设计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设计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著作权、发布权等均归我方所有。采用和入围作品创作人有义务配合活动主办方对作品进行完善。设计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否则构成侵权。参加此次征集活动的设计者均被视为同意以上所有声明。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洛川县委组织部所有。
中共洛川县委组织部
2018年1月11日
http://mp.weixin.qq.com/s/0k3lN5h-slACdH_KGssD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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