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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勃利徽标(LOGO)、勃利形象语、勃利县花和县歌的征集公告 201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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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3 17:05: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8年9月15日,勃利县将迎来百年华诞,为全面展示、宣传勃利的自然风光、人文精神和历史积淀,形成勃利文化符号,扩大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勃利县庆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向社会各界征集建县百年徽标(LOGO)、勃利形象语、勃利县花和勃利县歌,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征集勃利建县百年标识(LOGO)、勃利形象语、勃利县花、县歌
二、作品要求
保证作品原创性、唯一性和知识产权的完整性,展示勃利县百年县庆主题和勃利城市特征,具备传播的普适价值。
1、勃利百年标识(LOGO)
要求图标醒目,整体感觉简洁大气,富有艺术感染力;要有文化气质和现代感,兼顾勃利人文历史特色,图应具有在县庆各种场合展示的广泛适应性。体现勃利的特色与内涵,寄托百年历史的理念与人民的心愿、寓意深刻。
作品要求: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图案并附创意说明,详述构思及象征意义。LOGO电子文稿以JPEG格式提交,不低于1024×900像素,以A4幅面白底绘制设计尺寸120mm×120mm,纸质稿件彩色打印。每位参赛作者投稿不超过2幅。
2、勃利形象语
既能全面准确反映勃利形象主题,体现勃利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人文精髓,又能反映勃利历史、优美生态环境、创新发展活力,展现勃利独特的时代特征和城市精神,彰显城市魅力。语言通俗易懂,简洁明快,富于美感,易于记忆。具有较强的震撼力、感染力、吸引力和启发性。
要求:20个字以内,并配以简明扼要的阐释说明。
3、 县歌
歌名简洁、主题鲜明,紧扣勃利特征;歌词要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贴近县情,蕴涵厚重历史文化,体现时代精神;歌曲旋律优美动听、昂扬向上、易于传唱。
要求:要参赛歌曲小样以MP3格式报送,同时将投稿歌曲的词曲文本以电子版形式一并报送。
4、县花
具有代表性,栽培广泛,历史悠久,反映勃利的自然和人文特点;姿态优美,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和园林用途,花期较长,雅俗共赏,具有较好的市场效应和社会效益,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有一定的象征意义,能代表勃利的城市形象和精神风貌。
三、征集时间
所有作品截止日期至2018年5月20日(应征作品以寄出邮戳及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截止时间后送达作品,不具有应征资格)。
四、作品评审
对征集到的作品,将通过专家预审后,在勃利电视台、大美勃利微信平台开展微信投票活动,并聘请专家进行评审,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分别按照30%和70%的比例进行综合评分排名。  
五、提交办法
文件通过邮寄及电子邮件两种形式进行提交。应征者提交文件,信封请自行密封,电子邮件请打包成统一文件夹格式(可做成RAR压缩包),信封及电子邮件请注明:“勃利建县百年征集”。邮寄信封请提交至勃利县委宣传部建县百年办公室,邮编:154500。电子邮件请发至:blxjxbn@163.com,联系人:刘友昌 联系电话:13846490681
六、奖励办法
对选用作品县庆领导小组将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奖项设置为:
勃利百年标识:只选一件,参与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被选用的作品,奖励人民币3000元。
勃利形象语:被选用者奖励人民币1000元,其他参与者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县歌:被选用的作品,奖励人民币3000元,其他参与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县花:被选用者奖励人民币1000元,其他参与者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七、作品版权
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套用、盗用,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同时取消参赛资格;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及修改、使用的权利。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勃利建县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来稿,签订作品声明书和授权协议书,请作者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勃利县“建县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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