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 布林泉景区旅游形象标志设计有奖征集 公 告 为进一步打造布林泉景区文化旅游品牌,充分展示景区良好形象,现面向社会征集布林泉景区旅游形象标志。 一、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设计要融入布林泉文化旅游元素,突出景区特征和底蕴,以生动、亲切、活力和时尚的形式进行表现。 2.应征作品务必为原创,名称须亲切生动,便于记忆、传播。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形象标志,适合在各视觉媒体传播,适合进行相关衍生品配套生产。 3.应征作品设计形状、色彩、风格不限,但应新颖独特、色彩明快、清新亮丽,显现活泼可爱、热情亲切、吉祥欢乐的艺术魅力。 4.应征作品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制作,方便印刷并便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配套运用。 5.征集方有权对选定入围作品进行修改。 6.作者须保证设计作品从未发表或使用过,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 二、参选作品规格 1.应征作品的绘制形象设计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应征作品的绘制形象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情境、姿态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文件提交方式为jpg格式加原文件,分辨率大于300dpi,形象标志的电子文件幅面为100cm×70cm。 2.参选作品设计的创意基础和理念的说明,字数不超过120字。 三、征集时间 2018年11月8日—2018年11月30日 四、奖励与荣誉 作品被采用后奖励人民币5,000元,获乌拉盖牧场颁发的获奖证书。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乌拉盖牧场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设置 一等奖一名 奖金10000元 二等奖一名 奖金5000元 三等奖二名 奖金1000元 纪念奖5名 奖金或奖品壹份 五、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有抄袭、模仿他人作品,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任由应征作品作者负责。 2.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损害国家形象、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3.应征人不能以任何方式在未经乌拉盖牧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就其应征情况进行公开宣传。 4.应征人在创作应征作品的过程中以及向乌拉盖牧场提交上述应征作品时,均应对该应征作品本身(及其创意)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履行保密义务的期限应自开始创作应征形象标志设计方案之日起至乌拉盖牧场公布最终确定的形象标志之日为止。 5.乌拉盖牧场拥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拥有决定应征作品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的权利。相关应征人除根据本征集方案获相应奖励和荣誉外,不再获得其他费用。对本征集方案及其附件产生的任何疑义,乌拉盖牧场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有关的未尽事宜,乌拉盖牧场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并进行解释。 六、投稿方法 2.纸质作品报送地址:乌拉盖管理区乌拉盖牧场旅游科。 3.咨询电话:13947390013 联系人:华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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