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网-全球征集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728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征集“内官微政务”标识(LOGO)的通知

[复制链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991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7-3 09:31: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更好的展示和提升“内官微政务”微信公众号的影响力,进一步向公众展示服务型政府形象,塑造内官营政务服务品牌,现就面向全社会征集“内官微政务”微信公众号标识(LOGO)设计方案,欢迎大家踊跃投稿。相关安排如下:
一、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9年9月10止。
二、征集对象
全社会广大党员干部群众。
三、征集内容
“内官微政务”微信公众号标识(LOGO)。
四、投稿要求
1.标识LOGO)反映内官营镇文化元素和底蕴,内涵丰富,富有象征意义,充分体现政务服务“公开、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
2.作品应构思新颖、简洁明快、色彩协调、沉着稳重,有独特的创意,易懂、易记、易识别,视觉效果强,富有艺术性和时代感;
3.设计者应提供原创作品,设计的LOGO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且LOGO尚未注册,作品应方便运用,可在名片、信函、旗帜、PPT模版等以及其他需要视觉符号的场所使用。
五、投稿方式
1.作品需提交电子版,包括矢量图稿文件(分辨率300dpi以上,大小不超过5M),作品需注明设计尺寸(或比例),并附500字左右的设计理念、象征意义说明;
2.作品投稿时请注明姓名、联系电话等个人资料,作品请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adngzfb@163.com,邮件主题、文件名均为“作者姓名(单位)+logo征集”。
六、其他说明
1.征集活动结束后,将组织专业人员对应征作品进行初选和评审,最终确定入选作品,评选结果将择日在“内官微政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应征设计方案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一切后果;
3.对于最终被采用的应征作品,其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内官营镇政府所有,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4.本次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认可上述要求。
联系电话:0932-8818233
联系地址:内官营镇文化路5号

特此通知
2019年7月2日


https://mp.weixin.qq.com/s/n0fwM7SWj2KDf-nUyomJYw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征集网-全球征集 ( 浙ICP备15014760号

GMT+8, 2025-1-15 14:14 , Processed in 0.062407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