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网-全球征集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762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000元 宁波市北仑区儿童友好型城区LOGO及宣传语征集来啦~ 2021-02-05

[复制链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994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12-29 16:04: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儿童友好,
  让北仑更美好!

艾瑞巴蒂

看!过!来!

你是否满腹才华等待释放?

你是否按捺不住天马行空的想法?

机会来了!!!


为有效促进“儿童友好”与“青年北仑”协同发展,北仑区委区政府提出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区的工作目标。
为准确、鲜明、生动概括“北仑区儿童友好型城区”形象,扩大北仑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并形成统一、鲜明的品牌传播形象,向国内外征集北仑区儿童友好型城区LOGO及宣传语。
We need you!


  那么,具体要求有哪些呢?



  征集内容
  

  • 北仑区儿童友好型城区LOGO
  • 北仑区儿童友好型城区宣传语

  征集要求
  LOGO设计要求:
1.参选作品应以图形为主,具有时尚性、活泼性和童趣,既要有效运用北仑元素,又要突出儿童元素;要求构思明确、结构清晰、色彩和谐,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整体美感,易于识别与传播;
2.方便运用,可在PPT模板等其它需要单位视觉符号的场所使用;
3.参选作品的效果图应为彩色电子版或手绘版;
4.参选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
5.参选作品不得含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
6.参选作品需存储为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A4幅面
7.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如发现抄袭行为,取消参赛资格。
  宣传语征集要求:
宣传语应具有原创性和趣味性,文字凝炼,琅琅上口,既能体现“儿童友好”的特点,又能结合北仑区域发展实际,适合在各类媒介上宣传、应用和推广,且字数合理。

  征集形式及程序
公开征集。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征集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2月5日,提交参赛文件的最后期限为2021年2月5日17:00逾期无效
组委会初审。征集活动结束后,组委会对投稿作品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作品进入网络投票环节。
网络投票。组委会将通过初审的作品在相关媒体上发起投票,投票结果前10名的作品将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专家评审。组委会将组织相关领导、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入围作品进行最终评审,决定优胜奖和优秀奖。
结果公示。组委会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布评选结果。

  #荣誉奖励
  # LOGO作品
一名优胜奖

奖励费 :

2万元/名

五名优秀奖

奖励费:

3000元/名

  # 宣传语
一名优胜奖

奖励费 :

2000元/名

十名优秀奖

奖励费:

300元/名


  #
  报名要求
1.投稿者可通过电子邮件和快递提交作品。快递投稿地址:北仑区行政中心A座B0728室。邮政编码:315800;联系电话:0574-89285940,联系人:刘盈蓉 张晨。
投稿电子邮箱:bletyh@163.com。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北仑区儿童友好型城区LOGO或宣传语征集”字样。
2.交参选作品时,请投稿人自留底稿,所有提交至活动主办单位的参选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3.参赛者必须提交完整的参赛报名资料,包括报名登记表(附件1)、投稿承诺书(附件2)、作品

下载报名登记表
/uploadfile/2020/1229/20201229040343593.docx


❖下载投稿承诺书
/uploadfile/2020/1229/20201229040351667.docx

4.参选作品不得留有作者姓名或任何表明身份的标志,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5.所有参选作品应在2021年2月5日17时之前递送至指定地址。如采用邮寄方式,以作品寄出日邮戳为准,如采用网络投递方式,以收到投稿邮箱发送的确认回执日期为准,不接收超过截止日期后的任何参选作品。
6.组委会对延期送达,以及在提交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宁波市北仑区儿童友好型城区

LOGO及宣传语征集活动组委会

2020年12月28日


https://mp.weixin.qq.com/s/Go1mCh2n53ikBnRKs_0L4w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征集网-全球征集 ( 浙ICP备15014760号

GMT+8, 2025-5-23 19:57 , Processed in 0.065980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