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网-全球征集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827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3000元 西藏自治区摄影家协会LOGO 征稿启事 2021-04-10

[复制链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4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40325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3-13 16:32: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西藏摄影家协会是西藏自治区文联领导,全区摄影家自愿结合的群众性专业团体,成立于1981年。长期以来,西藏广大摄影家致力于用光影的艺术展现西藏在党的领导下发生的沧桑巨变和壮阔雄美的自然风光、丰富独特的人文风貌,获得了国内外摄影界的一致赞誉和好评。为进一步提升西藏摄影家协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积极适应新媒体时代,西藏摄影家协会现面向社会举办西藏摄影家协会LOGO征集活动,期待您的设计与创意!
一、征稿内容
西藏摄影家协会标志(LOGO)作品征集活动。
二、指导单位、主办单位
指导单位:西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西藏自治区摄影家协会
三、活动时间
2021年312—420日。
四、征集范围
  不限要求,专业设计人士和业余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五、作品要求
1.LOGO设计应充分体现西藏地域文化元素、与国际接轨、以摄影艺术为核心,充分体现西藏摄影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底蕴,突出艺术理念。
2. 作品要求原创,不得抄袭、复制、盗用他人作品或市场产品,不得与其他摄影图标雷同或相似,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3. 作品设计紧扣主题、形象直观,符合现代人审美,兼具正面性、思想性与艺术性,便于识别记忆,推广传播。作品不得出现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不健康内容。
4. 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以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5. 作品文字说明包含技术文字说明和理念设计说明,总字数控制在400字以内,技术文字说明应包含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理念设计说明应包含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六、活动流程
  本次征集活动采用线上形式,通过“XZ摄影家”微信公众号渠道开展并宣传,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作品征集阶段( 312—410日)。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4月10日截稿。
  第二阶段:公开评选阶段(410—415日)。本活动公开评选期间将在“XZ摄影家”微信公众号开放投票入口,以网上公开投票的形式,由公众投票评选出10名入围作品。公开评选阶段结束,微信投票功能将自动关闭。
  第三阶段:专家评选阶段(415—420日)。本活动将组织有关专家及相关业界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评选。最终由评审委员会确定最终采纳作品1名。
  第四阶段:获奖作品公示阶段(420— 425日)。专家评选结束后,获奖作品将在“XZ摄影家”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宣传并展示,无异议的将按照评选结果为准发放奖励。奖励方式为人民币3000元+荣誉证书。
七、特别声明
1. 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是未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原创作品,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作者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征集主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活动方案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西藏摄影家协会作为主办单位,对最终采用的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如: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在内的一切权利。西藏摄影家协会有权对大赛作品设计进行后期优化,并决定获奖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主办单位可以自行或授权相应民事主体使用,并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以用于成果转化、生产、销售、转让等用途。届时,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创作者任何费用。
3. 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
4.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个人所得税等由应征者自理。
5.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西藏摄影家协会所有。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6.获奖作品将在西藏摄影家协会公众号等媒体及西藏摄影家协会各项活动中使用。
八、投稿方式
报送作品需填写《“西藏摄影家协会”标识(LOGO)征集活动登记表》。邮件标题请注明“‘西藏摄影家协会’主标识应征作品”,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投稿电子邮箱:xzsyjxh@163.com
联 系 人:多吉

联系电话:15728990099

西藏自治区摄影家协会

2021年312

https://mp.weixin.qq.com/s/7zzUqSDBqLgK1AGoFDCFlg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征集网-全球征集 ( 浙ICP备15014760号

GMT+8, 2024-6-1 16:39 , Processed in 0.078369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