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创建静宁“未成年人检察”品牌,提升我院未检工作的认知度和影响力,塑造良好的对外宣传形象,静宁县人民检察院特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未检工作室 名称和LOGO。
此次征集活动面向
社会个人、各社会团体
活动设有丰厚奖励哦
那具体有什么要求呢?
请看如下具体征集事项:
征集内容: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的品牌名称和LOGO。
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个人、各社会团体公开征集。
征集时间:
2023年2月24日-3月24日。
作品要求:
1.品牌名称要求具有静宁地方特色和文化底蕴,充分体现“未成年人检察”的功能、内涵和特色。
2.LOGO设计应主题突出、创意新颖,具有原创性、独特性、易懂易识、易传播,并可广泛应用于建筑装饰、网络、文件和媒体等场合。
3.LOGO设计稿应附彩色效果图,并有对图形标语和字体的设计说明及设计图样所蕴含的理念(内涵、意义、寓意、背景等)。
投稿方式:
1.直接送达。直接将设计文稿电子版等相关材料送达至静宁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公室(联系电话:0933-2705853)。
2.邮寄送达。将设计文稿邮寄至静宁县人民检察院,同时请注明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邮寄地址:静宁县城关镇成纪大道17号静宁县人民检察院,邮政编码:743400)。
3.电子送达将设计文稿等电子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传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标明:LOGO征集+作者姓名+手机号码(邮箱:2889469605@qq.com。邮箱发送作品以前请先电话联系,以免接收延误)
评选办法:
投稿日期截止后,工作人员将从投稿作品中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作品,通过组织投票和专家进行评选后择优采用。
奖项设置:
作品一经采用我院将送上神秘大礼包一份。
其他说明:
1.提交的设计作品必须是从未公开发表过,设计者必须是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设计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旦发现将取消资格,如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由应征者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设计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征集单位所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3.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4.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作品概不退回,请设计者自留底稿。 5.凡应征者均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6.本次征集的最终解释权归静宁县人民检察院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