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ng 评 xuan 选 fang 方 shi 式 ji 及 jiang 奖 li 励 ban 办 fa 法 1、本次活动将由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后简称主办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审组。评审组在认真审阅参选作品、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件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和复评,最终确定LOGO作品。 2、本次征集活动初评选出5个入围作品,对入围作品,主办单位有权要求应征者对作品进行修改、重新设计制作,以备进行终选。 3、复评从入围作品中选出1个优胜作品,作为“重庆全民国防教育公众号”标志。 4、初选入围的5个作品,授予入围奖荣誉证书;经评审最终确定为“重庆全民国防教育公众号”LOGO的作品的创作组织或个人将另获得相应的设计费5000元人民币(含税)及荣誉证书一份。 5、为保证获奖作品的质量,主办单位有保留优胜作品空缺的权利。 6、应征者在应征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ying 应 zheng 征 zuo 作 pin 品 de 的 quan 权 shu 属 本次征集活动的优胜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应征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所有。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应征者任何费用。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征集作品发布主体为: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请参与者注意版权归属。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可对该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发表、修改、复制,以及以任何形式的商业开发等。
zhu 注 yi 意 shi 事 xiang 项 1、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2、应征作品如经采用,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应征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主办单位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3、投稿者需保留高精度的符合设计规范的电子稿原件,以便获选后提供给主办单位。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所有,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可本方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