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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江津区城市形象推广语征集 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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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6 09:50: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江津区城市形象推广语征集启事


为进一步增强新时代新征程新江津的知名度和认同感,提升城市形象,展现城市魅力,现面向全社会征集江津城市形象推广语。
一、主办单位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宣传部
二、征集时间
2023年3月15日至3月22日
三、作品要求
1.主题突出,彰显江津城市特色,体现时代特征。
2.语言简洁明快、富有创意、易读易记、便于传播推广,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3.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字数要求:4-16字。原则上每人投稿不超过3条。
5.作品必须原创,可配以阐述说明。
6.已经使用过的城市形象推广语不再参与征稿活动。
四、投稿方式
所有应征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稿。邮件主题请注明“江津区征集”,邮件正文中留下作者姓名、联系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投稿邮箱:995204024@qq.com,咨询电话:023-47522900。
五、评选办法
1.征集活动结束后将主办单位初筛出符合要求的入选作品,在“江津发布”“江津融媒”微信公众号进行展示和投票。
2.结合网络投票情况,主办方将组织专家评审,对入选作品进行评比,选出获奖作品。
六、奖项设置
本次城市形象推广语征集活动奖项设置具体如下:
1.采用奖1名,奖金2万元;
2.入围奖5名,奖金各3000元。
七、相关事宜
1.作品一经投稿则视为作者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除根据本征集启事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费用。
2.投稿人提交该作品主办方即认可为原创,如产生著作权纠纷,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由投稿人自负,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稿中如出现相同作品,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以第一时间收到为先。
4.投稿作品一经投稿,概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5.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6.主办方保留最终解释权。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宣传部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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