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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征集木兰林场建场60周年标识 202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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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9 22:06: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迎接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以下简称木兰林场)60周年华诞,进一步弘扬塞罕坝精神,展示国有林场生态建设成果和社会形象,突出木兰特色,经场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及全省林业系统征集木兰林场建场60周年标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活动组织单位
征集主体: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
二、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及河北省林业系统征集。凡有意于生态建设与保护标识设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为“应征人”)均可以单独或联合的形式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应征人可通过关注附件链接,或者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木兰林场相关情况。
(咨询电话:0314-7556921 0314-7556913 18232290621)
三、内容及要求
(一)名称:木兰林场建场60周年标识
(二)定位:紧扣“感恩 奉献 求实 创新”木兰精神,展现60年来风雨历程,富有木兰林业特点,主题突出,形象鲜明,识别性强,内涵丰富。
(三)应征作品:包括完整的设计图稿、设计理念或注释说明。
(四)具体要求:
1.具有突出的视觉冲击力和整体美感,在任何颜色、材质、大小、平面或立体、静态或动态的载体中体现时,均不影响建场60周年标识的整体视觉美感和表现力。
2.能吸引公众对木兰林场的关注,便于宣传推广、制作运用,便于在多种载体上设计转化,适用于应用系统的设计制作。
3.应征作品包括核心图形、标准字体、色彩系统。应为易于复制的彩色和黑白版本。
4.应为原创,且不包括带有国际知名或通用内涵信息的形象或表述。
5.设计说明要包含创作的创意和设计理念,文字应表达清晰,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6.设计方案电子版本源文件格式为AI格式和PSD格式,图片格式为jpg,尺寸不少于20cm x16cm,分辨率不低于600dpi。
四、投稿方式
有意投稿者请将应征作品以电子版形式发至电子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建场60周年标识征集活动-作者姓名”,邮件内容附作者姓名、职业(单位)、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海明
邮  箱:1126947541@qq.com
电  话:18232290621
五、征集活动
(一)征集时间:即日起到2023年4月30日
(二)评选: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2023年5月5日前,由征集主体组织专家进行初评(评审专家由木兰林场相关党委成员、相关科室人员及省林草局相关处室人员组成)。入围作品经过“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官网”“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并于5月10日-5月20日在以上两个平台面向全社会进行网络集赞,综合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社会认可等各方面因素确定获奖作品。
(三)发布:2023年5月25日,入围的标识将通过“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官网”“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微信公众号”“木兰林业网”“木兰资讯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布。
(四)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25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1500元。
六、其他事项
(一)应征人应当保证其提交作品的完整性、合法性与原创性,其由此引发的争议或赔偿由应征人承担。
(二)应征人应独立承担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全部责任,无权就其参加本次应征、设计或提交应征作品以及转让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等从征集主体获得任何补偿或费用。
(三)征集主体有权决定或许可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任何媒体和任何技术对标识进行免费使用,其用途包括但不限于:
1.由征集主体或其许可的第三方组织的活动、制作或销售的宣传或信息资料以及任何与征集主体单位相关的活动。
2.生产、印刷或媒体互动宣传。
(四)本次征集作品视为征集主体委托创作作品,其涉及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财产权、邻接权、衍生产品开发权)、专利权(包括但不限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权)、商标权(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申请权)及其他一切在全球范围内可获得、享有且所适用法律不禁止转让的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权利及一切相关衍生权利全部自动无偿由征集主体享有。
(五)在征集活动期间,无论应征人提交的作品是否最终入选,应征人应对因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提交的应征方案以及与应征方案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保证其不会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前述任何资料或信息。
(六)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征集公告的所有约定。
(七)主办单位保留对此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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