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网-全球征集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51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3000元 韶关芙蓉山公园拾贝湖诗词及散文征集 2024-01-28

[复制链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991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1-4 13:04: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韶关拾贝湖是芙蓉山公园核心景区位于韶关市芙蓉山公园南侧占地面积370亩成片樟树林与公园相互映衬为市民提供大面积优美、舒适的疏林草地 拾贝湖航拍全景图。 拾贝湖有大面积优美、舒适的疏林草地。
近年来韶关市委、市政府对拾贝湖进行提升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建设风度书房提升建设后的拾贝湖成了市民休闲打卡的热门好去处2023年韶关市芙蓉山拾贝湖小微湿地成功入选广东首批小微湿地示范点
绿美韶关生态建设成果尽显成效

拾贝湖边草木郁郁葱葱。

韶关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早在12.9万年前,“马坝人”就在此繁衍生息,是中原文化与岭南文化的融合交汇点,先后涌现出陈朝重臣侯安都、唐代名相张九龄、宋代名臣余靖、明代抗倭名将陈璘等杰出人士及邵谒、廖燕等大批学者、诗人。禅宗六祖惠能在韶关弘法37年;韩愈、刘禹锡、苏东坡、杨万里、文天祥等曾游历其间;孙中山先生两次在韶关誓师北伐;毛泽东、朱德、邓小平、陈毅等许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此留下光辉的足迹。
  

拾贝湖面波光粼粼。
韶关生态优良,资源丰富。自然生态系统独特,生态链完善,被称为地球同纬度上保存最完整的一块绿洲,素有“南岭生物基因库”和“珠江三角洲生态屏障”之称,森林覆盖率达74.52%,稳居广东省前列。全市7个县(市)均被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全国重点林区,2022年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全年空气指数优良天数达到356天。

拾贝湖边修建的生态绿道满足市民群众休闲漫步。
韶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深入推进绿美韶关生态建设各项工作,通过实施绿美韶关生态建设“六大行动”,进一步提升我市森林林分质量,改善城乡绿化环境,提高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推动韶关从“绿起来”向“美起来”转变,厚植生态底色,培育生态产品,发展生态经济,让人们在高质量发展中过上更健康更幸福的高品质生活,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韶关。


成片樟树林与公园相互映衬,成为市民休闲打卡的热门去处。
为进一步提升拾贝湖文化氛围
展示韶关浓厚人文底蕴
和“绿美韶关”生态建设成果
特向社会公开征集
韶关芙蓉山公园拾贝湖诗词及散文


活动组织主办单位: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韶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韶关市文化文物景点管理中心
征稿主题以“绿美韶关”生态建设为主题,彰显韶关浓厚的人文底蕴,展现韶关生态建设成果。
征集作品要求1.应征作品要符合中国文学“诗词”或“散文”的文体要求,文辞流畅,适宜朗诵与传播。
2.应征作品要体现韶关生态建设成果,彰显韶关浓厚人文底蕴,内涵深刻、构思巧妙、意境优美、力求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
3.古体诗词作品字数以100字以内为宜(不含必要的注释),最长不超过200字;现代诗词作品以20行以内为宜(不含必要的注释),最长不超过40行;散文作品字数以1000字以内为宜(不含必要的注释),最长不超过1500字。作品必要处可附上注解,要用标准简化字,尽量避免生僻字。
4.作品正文后附个人简介、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作者身份证号码。
5.本次活动不收取投稿者任何费用。
投稿方式1.投稿作品以电子文本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sgslyfwzx@163.com。联系电话:刘嘉健13420573738。
2.每人所投作品应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
3.投稿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栏注明“韶关芙蓉山公园拾贝湖诗词”或“韶关芙蓉山公园拾贝湖散文”字样及作者姓名,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征集时间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28日。
征集对象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参加主体为个人。
奖项设置1.诗词组奖项设置:
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各1、3、5、10名,奖金分别3000、1500、1000、500元。
2.散文组奖项设置:
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各1、3、5、10名,奖金分别3000、1500、1000、500元。
获奖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承担。
评选办法主办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公示、公布的程序组织评选。
获奖作品将在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微信公众号、韶关市文化文物景点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
特别声明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未在任何公开媒体发布,由个人独立创作。如有抄袭、抄录,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因抄袭、抄录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本次活动的主办方不承担作品著作权纠纷引发的法律责任。
2.参选作品一经获奖,其专有出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授予主办方。主办方有权直接或委托合作方以电视、电台、报刊、网络、手机、图书、碑刻等载体发表或使用,不再向作者另付报酬。参选者送交参选作品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本著作权声明。
3.参选作品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5.凡投稿人投送参选作品均被视为认可本启事内容。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韶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4年1月2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征集网-全球征集 ( 浙ICP备15014760号

GMT+8, 2024-12-22 16:05 , Processed in 0.053651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