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网-全球征集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44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8000元 如东县文旅宣传口号征集 2024-05-31

[复制链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990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2-29 09:56: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局于2023年8月15-9月20日向社会广泛征集如东县文旅宣传口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投稿3394条。经组织专家开展两轮评审,未有最契合如东文旅对外形象的宣传语。现决定再次开展如东文旅宣传口号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二、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个人、单位、团体等均可参加。

三、征集内容和要求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四、征集方式
线上征集,填写《如东文旅宣传口号征集报名表》发至邮箱437789115@qq.com,邮件标题注明如东文旅宣传口号征集报名。

点击下载:
如东文旅宣传口号征集报名表.docx

五、征集评选
本次活动为有奖征集,截稿后,由如东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一经采纳给予人民币八千元的奖励。
    注:
    1.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
    2.评选结果将在如东县图书馆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必须是按本公告要求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展出、参赛或授权,如有抄袭、模仿他人作品,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任由投稿者自负,主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公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应征作品一经采纳,主办单位即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及修改、使用权。届时,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创作者任何费用。
    3、作品如内容相同或相似,以收到时间为准,取先投稿者作品。
    4、所有应征稿件一律不予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5、主办方保留对本次征集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6、纪检监督电话:0513-84512689。

特此公告。

                                  如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2月27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征集网-全球征集 ( 浙ICP备15014760号

GMT+8, 2024-11-24 03:29 , Processed in 0.062128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